Re: [申訴] y1896547不服IanLi之判決(2019/03/17)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9-03-28 18:36:26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請 IanLi 小組長說明部份:
: : 4. 請 IanLi 小組長以現行 LaweEconomic 小組之管理標準,
: : 說明 eyespot 板主在板務上的處理狀況,是否被認為怠職,
: : 並請說明 eyespot 板主延遲處理檢舉的狀況,是否達給予警告之標準。謝謝。
: 本部已於
: [宣判] y1896547申訴Stock板板主eyespot一案
: 文章代碼(AID): #1SZI0cCP (Law-Servic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2752678.A.319.html
: 一文說明。
: 檢舉人須負到舉證與述明理由與所適用的規定,要申訴前也到
: 盡到溝通的義務;申訴人在寄出信件未達半日即逕行申訴,未
: 給板務處理的時間,故 03/03至 03/08給予處理時間, 03/08
: 期滿公告要求板主 eyespot於72小時說明, 03/12進行最後48
: 小時補充, 03/14宣判。其程序未見異常延遲。
: 怠職一詞未在<<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其標準無法表示意見。
: 申訴人對本小組進行之申訴,未能具體說明何謂違反相關規定
: ,請群組長鑒察。
: 所訴之事必要有客觀性,可能發於情,但終須需止於法理才能
: 維持準繩不偏不倚。
: 以上說明。
請問小組長 "03/14宣判。其程序未見異常延遲。" 的依據為何?
3/8給予72小時說明,期滿是3/11號,期滿仍未處理所檢舉之違規文章,亦未回覆詢問信件
那不就超過了小組長給予的期限嗎?
更何況他還說自己已經處理完畢#1SXJjJFG (Law-Service)
那他到了3/12我的文章發表之後才處理違規文章,不就代表他也認同我所檢舉無誤嗎?
引此我認為他違背小組長所定期限,因據此應給予警告
補充說明,板主有好幾個時間點可以讀我的檢舉信或是詢問信,
都是在我3/8申訴開始之後,分別是
1、 #1SWcRaWf (Law-Service) 3/8 小組長限期板主72小時內回覆
2、 #1SXJjJFG (Law-Service) 3/11 板主回覆,此時他稱已處理我的檢舉
那應該看過申訴案及附件,知道有信件的存在。
3、 #1SXp7gRP (Law-Service) 3/12 我再次回覆並在內文寫道詢問未獲回覆檢舉未獲處理
4、 #1SXwIem- (Law-Service) 3/12 小組長要求雙方48小時內做最後陳述
附上板主延遲處理的證據
1、 http://pttweb.com/stock/m-1550156461-a-bb3.html
標題: [心得] 幫集氣!!!!~很急....
作者: sammy666
發文時間: 2019/02/14 23:00:58
此文章在板面上已經被板主刪除,下面有我留做證據的推文
104F→ y1896547: .. 03/12 20:41
2、 https://pttweb.tw/stock/m-1551067328-a-068.html
標題: [請益] 隊長都不回檔...感覺有點毛毛的
作者: sammy666
發文時間: 2019/02/25 12:02:06
此文章在板面上已經被板主刪除,下面有我留做證據的推文
71F噓 y1896547: .. 03/12 20:40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9-03-28 18:57:00
編輯附上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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