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正在拆除地上物就被告拆屋還地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9-06-27 14:42:49
事實經過:
有一塊土地原本共同持有, 上面有廠房為被告持有使用, 原告提起分割訴訟,
今年一月經法院判決強制分割, 原告勝訴但是要補償金給被告.
原告三月才去法院提存補償金, 被告四月才被通知要定界,
才去法院將補償金提出. 也開始準備拆除占用原告的廠房部分
分割後的土地權狀五月才發出.
因為工廠還在營運, 所以設備搬移比較花時間, 目前還沒將占用之土地拆除完畢,
結果原告六月立刻提出拆屋還地之訴, 預定8月開調解庭,
但被告有把握會在七月就拆除完畢占用之部分
問題:
1. 8月開調解庭時, 占用之土地已經拆除地上物, 已經沒有占用之事實了,
這樣被告之後還會被判敗訴嗎? 可以請法院駁回原告之訴嗎?
2. 補償金是要從一月法院判決確定開始算? 還是五月土地權狀的日期開始算?
P.S. 請教過兩位律師, 結果答案不一樣...:p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7 16:16:00
一會敗訴,但訴訟費用可能要負擔。二要看判決怎寫,所以起訴聲明很重要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9-06-27 16:37:00
第一點被告會敗訴, 然後負擔訴訟費用?
作者: sidakite ( )   2019-06-27 17:52:00
如果就是要拆屋 你也要拆 那就認諾說已在拆除中那雖然敗訴 不過訴訟費用應該是原告出吧參考民事訴訟法第80條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6-27 22:16:00
訴訟標的不在,法官會問你要和解還是我駁回,我之前有個案子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開庭很多次,之後對方自己拆了,法官就問我有何意見,之後開庭就說你們要和解嗎,不和解我也是判駁回
作者: xninjax (雲淡風輕)   2019-06-28 22:15:00
是2/3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6-28 23:13:00
謝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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