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如何查詢對方存款

作者: smap7412002 (麻尼麻尼鴻)   2019-06-26 14:34:59
事實經過:
去年女友發生車禍,今年3月去調解委員會
我們達成對方須賠償我們2萬3,分期還,分兩期,一期3月底、一期4月底。
問題:
前幾個星期有向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
有一筆土地,也有對這筆土地做強制執行
前幾天接到法院打來說,我這金額很小,申請土地強制執行不划算,叫我寫狀過去,他們
會查對方的名下戶頭....
現在我爬文後
1.土地強制執行相關費用都是對方付?
2.查詢對方戶頭如果是銀行很像很難查到?
想請教各位前輩,我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如何才能查到對方戶頭?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6-26 15:03:00
這種小錢,板上網友都會叫你當場拿到現金,再簽和解契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6-26 15:09:00
不划算...是書記官不划算吧你最好的策略就是叫書記官趕快把土地拍掉幹嘛花時間寫狀查財產(手續費還要自己付)除非那個土地拍不出兩萬三才有不划算的問題
作者: wallachia   2019-06-26 15:27:00
分期就是了找自己麻煩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6 17:07:00
還好對方有土地,繼續執行下去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06-26 18:39:00
只要一強制執行,對方保證立刻拿錢出來
作者: RoyalDoulton   2019-06-26 20:11:00
土地如果是持分的,除非持分很大,不然很難賣掉。我在北三院的執行處待了四年,土地持分賣掉的很少。你只是多花鑑價費、指界費而已。鑑價費都三千多起跳的。另外法院的執行處只能發函給郵局查郵局戶頭而已。無法發函給銀行的總行查開立的戶頭,除非稅單上有利息所得,就可以知道在哪家分行有開戶,再去扣存。另外既然都有所得清單了,直接讓法院順便代查勞保吧查有的話直接扣薪也可行,因為這是小錢而已。你提供稅單給法院,代查勞保的話,是不用付手續費的查郵局帳戶,也是查有開戶,郵局才會跟你收100。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19-06-26 20:25:00
法院不是說寫狀就幫你查嗎? 你就寫狀去呀~
作者: smap7412002 (麻尼麻尼鴻)   2019-06-26 23:21:00
當時有查,只有查到土地分持約快70坪,然後所得稅那張沒查到東西,請問界址費最後是不是也可跟對方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7 16:29:00
執行費用都是你代墊,但是對方負擔沒錯。有土地跟有土地持分差很大,上面各樓都說了,你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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