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東惡意苛扣押金

作者: udonno (不要問)   2019-09-23 08:20:48
大家好,
1. 目前與房東出現了一個糾紛,想請問大家有沒有比較好的建議。
在搬離前已經有提前一個月預先告知。另外因為離開的最後一個月因沒有住滿一個月,就
有先按比例乘上房租,把計算的明細先line給房東,房東也都已讀,確認知道我最後一個
月的算法,然後繳最後一月的房租時,我就匯未滿一月的房租。
舉例:合約是每月10日開始算,而我預計住到7/25,所以6/25前就先告知,然後7/10日匯
的房租是按比例計算,不是滿一個月。
此時房東都沒表示任何意見。然後在最後7/25約定好時間,準備還鑰匙拿回押金,這時房
東藉故有事無法趕過來,而我又趕著坐車,因此約定好我鑰匙放房間,他會再把押金匯還
給我,然後我就去坐車了。
2. 結果幾天後,他只匯還了部份押金,說什麼房租都是按月算,沒有按日算的,因此要我把
最後一個月的房租補滿,所以就把我少繳的比例從押金裏扣掉。另外還隨便弄個理由說房
間那裏沒掃乾淨,要再扣清潔費,但我明明就有打掃過了,也都錄影傳給他,證明我以清
潔打掃過。
3. 總之就是藉故亂扣我的押金。現在的問題是我如果要討回公道我目前想到的是告上法
院,但是這會花上我的告訴費(1000),來回車馬費(台北/高雄),還有一天的工資,而被
扣的押金是幾仟元,這樣看起來我努力了半天,就算打贏也只是打平我被亂扣的押金或甚
至倒賠,如果要開庭二次以上更不划算,但是不告的話,就被惡房東平白無故惡意侵佔了
我幾仟元,想到就心痛跟不爽。還是我是不是可以把除了被扣的押金之外,外加告訴費,
車馬費,工資全部加進去向房東求償? 像這樣子的惡房東真的沒有辦法制裁他嗎? 不曉
得大家有無更好的建議?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9-09-23 10:55:00
押金跟房租不同啊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09-23 11:28:00
實體法,請看契約書怎麼寫。訴訟法,車馬費,工資不能請求。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9-23 11:36:00
你可以提告 然後不出庭 純粹噁心房東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23 15:45:00
一樓(雙手合十)1,你租約內容是?半年一租?未定租期(可能嗎)?我回文,可能推太長orz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9-09-23 21:46:00
你書面資料準備好不一定要出庭吧??
作者: leehui12 (lee)   2019-09-24 00:22:00
走小額訴訟程序不會花你很久時間 而且會進調解程序 很有可能談成 終止日前租金計算 主張按月租的比例計算 可以參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2 年簡上字第 249 號民事判決 只是你的契約規定得否單方任意終止 提前終止是否須賠償 或是未滿一月是否按月計算租金等 並不明確 房東也沒有明確同意的終止日期 只能用具體行為判斷Btw 很難構成侵占罪的 不用考慮了
作者: udonno (不要問)   2019-09-24 09:10:00
謝謝lee大大的建議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30 12:22:00
我壓3押,自動選字錯誤,再加碼押一張3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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