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大好
我爸最近有房子贈與我哥跟我各一棟(已完成過戶)
這2棟房子都是租人,與房客的租任契約名字是我爸爸,
我貸了款繳土地增值稅(6百多萬)
我爸請我哥管理收租事宜(有付薪水的),剩下的租金存入我爸戶頭
但我哥一直不肯公布帳目(不知道暗地拿多少),我要求我爸我需要租金來繳貸款
但我爸已被我大哥那一家人洗腦,洗得很徹底叫我不要計較
基於孝道我不目前不想跟我哥吵,怕我爸氣死背負不孝之名
但我爸百年後,我可以告我哥嗎請求返還我房子的租金嗎?
我目前租任契約我都有影印起來,我需要再保存那些有利證據呢?
謝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