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違規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7-11-05 11:56:11
以下文章內推文及註解文經檢舉後違規屬實:
●30319 2010/24 fcfd □ [新聞] 悠遊卡公司怨嗶不進輕軌 高捷:光放話沒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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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xj0Ecm (MRT) [ptt.cc] [新聞] 悠遊卡公司怨嗶不進輕軌 高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508823054.A.9B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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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ssstk: 越窮的 都喜歡指責別人放話10/24 14:39
推文明顯針對「窮人」族群,違反第三條第二款
●30318 1710/24 Lsamia □ [新聞] 悠遊卡闖高雄頻踢鐵板 柯文哲: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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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xigrC4 (MRT) [ptt.cc] [新聞] 悠遊卡闖高雄頻踢鐵板 柯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508821685.A.30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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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ssstk: 高捷那種 沒幾個車站 還要人幫你出2000萬10/24 15:29
→ fussstk: 空蕩蕩的車站 要出2000萬10/24 15:29
→ fussstk: 什麼東西10/24 15:29
→ fussstk: 輕軌試營運後 運量還往下 乾脆拆掉10/24 15:36
攻擊特定地區,違反第三條第一款
噓 xylophone135: 服務再爛也比某卡只會養網軍好 某卡的粉絲成天只會10/25 01:02
→ xylophone135: 酸悠遊卡讓人看了就不想用10/25 01:02
→ xylophone135: 反正沒了悠遊卡我還有icash和有錢卡 絕對不給一卡10/25 01:08
→ xylophone135: 通賺錢去養一堆只會酸人的腦粉10/25 01:08
針對使用一卡通電子票證使用者人身攻擊,違反第三條第二款及第四條第二款
●30311 2510/23 jwph □ [新聞] 高捷輕軌不能刷悠遊卡 林向愷:不當市場
┌─────────────────────────────────────┐
│ 文章代碼(AID): #1PxSy0pR (MRT) [ptt.cc] [新聞] 高捷輕軌不能刷悠遊卡 林向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508757248.A.CD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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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ssstk: 吃相難看10/24 11:25
攻擊性用詞指責高雄捷運公司,違反第三條第一款。
●30329 7710/25 fcfd □ [新聞] 高雄輕軌不給刷悠遊卡 柯P撂話: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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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y7pLtk (MRT) [ptt.cc] [新聞] 高雄輕軌不給刷悠遊卡 柯P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508932821.A.DE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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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ndty: 一卡通噁心+110/25 23:32
→ xylophone135: 高捷噁心 一卡通噁心10/25 23:42
攻擊性用詞,經認定違反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
→ qweasd951: 只有睡菊的鐵粉用的下去了 10/25 23:11
→ qweasd951: 柯p不是早就說要把北捷和悠遊卡轉回國有嗎 民進黨自己10/25 23:23
→ qweasd951: 不要 鄭運鵬這個垃圾還說柯是要中央幫他接爛攤10/25 23:23
推 qweasd951: 這本來就該收歸國有...但是對執政黨來說就少了酬庸的位 10/25 23:50
→ qweasd951: 置hen不方便10/25 23:50
推 qweasd951: 樓上像是睡菊已經被人唾棄到不行就是一個例子10/26 01:48
政治引戰屬實,違反第四條第二款。
綜上,爰依第三條第九款及第四條第四款,
fussstk xylophone135 windty 記點1次+水桶15日
qweasd951 記點2次+水桶一個月
MRT板 板工 naruto1010
2017.11.05
作者: fussstk (XD)   2016-10-24 11:25:00
吃相難看
作者: fussstk (XD)   2016-10-24 14:39:00
越窮的 都喜歡指責別人放話高捷那種 沒幾個車站 還要人幫你出2000萬空蕩蕩的車站 要出2000萬什麼東西輕軌試營運後 運量還往下 乾脆拆掉
作者: xylophone135 (赤い三月花雪夢)   2016-10-25 01:02:00
服務再爛也比某卡只會養網軍好 某卡的粉絲成天只會酸悠遊卡讓人看了就不想用反正沒了悠遊卡我還有icash和有錢卡 絕對不給一卡通賺錢去養一堆只會酸人的腦粉
作者: qweasd951 (ya)   2016-10-25 23:23:00
柯p不是早就說要把北捷和悠遊卡轉回國有嗎 民進黨自己不要 鄭運鵬這個垃圾還說柯是要中央幫他接爛攤這本來就該收歸國有...但是對執政黨來說就少了酬庸的位置hen不方便樓上像是睡菊已經被人唾棄到不行就是一個例子
作者: windty (風)   2016-10-25 23:32:00
一卡通噁心+1
作者: xylophone135 (赤い三月花雪夢)   2016-10-25 23:42:00
高捷噁心 一卡通噁心
作者: ckTHU (XD)   2017-11-05 13:04:00
專版應該有共享的價值,理性論述深入思考,推一個
作者: I11MQR (捷運石牌下一站)   2017-11-05 13:13:00
WTF...吃相難看算攻擊性用詞?嘴高捷公司算攻擊特定地區?
作者: Stan6003 (巨猩)   2017-11-05 13:21:00
作者: latin0126 (latin)   2017-11-05 13:22:00
死去~
作者: ckTHU (XD)   2017-11-05 13:28:00
I11MQR 或許該來討論何謂吃相難看?標準何在?
作者: ediondo (永)   2017-11-05 14:28:00
噁心算攻擊性?版主不要太自以為是。
作者: ckTHU (XD)   2017-11-05 14:40:00
.... ediondo 版友要不要說看看一卡通在該事件的關係為何?
作者: tommy666 (醋醋)   2017-11-05 15:28:00
原來「噁心」在部分人理解中不是攻擊性用詞,笑了。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7-11-05 15:56:00
噁心是負面 不等於攻擊
作者: cisriqua   2017-11-05 16:14:00
一言堂 可憐 說事實都不行 難怪都不會進步
作者: I11MQR (捷運石牌下一站)   2017-11-05 16:21:00
...就算吃相難看算攻擊好了,講高捷公司算攻擊特定地域?
作者: ususa (美國)   2017-11-05 16:30:00
有些判得太牽強了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7-11-05 16:31:00
隔壁板還經常批呆鐵呢 那是不是叛國啦?噁心和攻擊特定地區應該重判
作者: SmileEMU800 (SmileEMU800)   2017-11-05 17:01:00
要說事實就不能好好說嗎?非這樣攻擊/影射不可?
作者: spiritman (偏要用一卡通<3)   2017-11-05 17:31:00
版主辛苦了 沒想到專版居然會充滿了這種情緒性用語呢
作者: Mytsb2421 (Mytsb2421)   2017-11-05 17:55:00
判的太嚴重了+1
作者: Ruby0914 (露比比)   2017-11-05 18:09:00
我不認識被桶的人,但版主真的已侵害言論自由。吃相難看完全是言論自由範疇,且高捷公共政策是可受公評之事項而版主說鄉民差一點告人,我明白說,有告嗎? 就算告也是無罪!我強烈建議,不服者可向跟小組進行救濟,言論自由範疇等資訊可參考PTT法律版相關資訊。
作者: TimeEric (小譚)   2017-11-05 18:14:00
吃相難看根本就是日常指責用語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1-05 18:41:00
作者: shawnhayashi (小尚)   2017-11-05 19:09:00
我來專版不是來看八卦板風戰文的 推推
作者: abcde509 (喇牙)   2017-11-05 19:41:00
罵綠的不行,罵藍的罵大陸就可以的
作者: Cascadia (N/A)   2017-11-05 19:42:00
如果言論自由是ptt言論唯一的標準 那板規在幹嘛的阿你在捷運板發跟捷運完全不相干的文也是言論自由阿
作者: cava1ry (狼)   2017-11-05 19:45:00
板主只看到罵綠的沒看到罵藍的,很久以前我就說過了
作者: Cascadia (N/A)   2017-11-05 19:47:00
這次被桶的主要是因為使用情緒性字眼攻擊吧像是垃圾 噁心 腦粉 我認為專版應該理性討論
作者: a8401094033 (Rin_peng)   2017-11-05 19:57:00
版主不適任可以不要當
作者: felaray (傲嬌魚)   2017-11-05 20:02:00
這告訴我們國文的重要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5 20:16:00
版主應該下台沒感覺fu有攻擊特定地區 版主依顏色判案 不公
作者: Mytsb2421 (Mytsb2421)   2017-11-05 20:38:00
感覺這個版顏色很明顯啊!
作者: agh386690 (tong)   2017-11-05 20:39:00
如果fu都被桶,翻前面推文至少可以桶10人
作者: JOGIBA (978)   2017-11-05 20:49:00
挖嗚,難怪這個板有這麼好的主題,討論度卻這麼低,原來有專人在負責箝制一些特定言論耶,失敬失敬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7-11-05 20:53:00
有些判決太過主觀偏頗
作者: agh386690 (tong)   2017-11-05 20:56:00
機捷很多人也攻擊都沒事,稍微說一下高捷就被桶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5 21:20:00
支持版主判決 言論自由不是給你無限上綱 這麼崇尚言論自由趕快去聲援之前在ptt說要學鄭捷做大事或是要刺殺某某大人物的那些鄉民吧 言論自由標準要一致 呵呵然後有人認為噁心非攻擊詞?那歡迎那些不滿的版友來罵我噁心 我去提告 給檢察官和法官認證看看是不是成立妨害名譽好了 呵呵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17-11-05 21:37:00
桶,都桶!
作者: serway99   2017-11-05 21:45:00
判得太誇張
作者: WeAntiTVBS   2017-11-05 22:11:00
習慣就好 如果被桶不爽的可以去申訴阿
作者: KEYSOLIDER (SOLIDER)   2017-11-05 22:16:00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7-11-05 23:04:00
會不會Naruto就是高雄點的編輯?
作者: CharmingWu (韓傲隱)   2017-11-05 23:06:00
顆顆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7-11-05 23:16:00
倘若對於以上判決有疑義者,請依循管道向組務板申訴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5 23:38:00
我真的不知道哪裡沒桶過罵藍的啦...XD麻煩去找一下我們沒有桶過罵藍的,快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7-11-05 23:41:00
冬天到了,吃螃蟹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ckTHU (XD)   2017-11-05 23:59:00
該事件為高捷及悠遊卡公司合約問題,指責一卡通噁心這件事至少應爬文 (AID): #1LxivD7A (MRT) 及查閱今日公司登記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00:08:00
推版主#1MvbhKBB (MRT) 有人攻擊__錯誤的苗栗 版主還不是照桶 與其檢討版主執法問題 先檢討某些人在批評一些東西時都用如此情緒化侮蔑他人字眼吧 顆顆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00:08:00
這兩年高捷公司對一卡通持股情形,這.... 不算謾罵?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00:18:00
同樣的 機捷高捷還不是一堆人批評 像jwph大還不是有整理資料批評高捷的一些事情 人家還不是沒事情甚至獲得大量認同 如果版主看__執法的話 整版的人就大多都進桶了 謝謝。 自己不檢討自己 只會怪版主 讓我想到有些闖紅燈逆向被抓的也會在警察面前抗議警察執法不公呢呵呵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01:24:00
剛深思 fussstk 版友是否因一句「吃相難看」遭判是否無辜有程度上疑慮,但翻閱過往文章視其發言,建議版主可將文章代碼(AID): #1PxSy0pR (MRT)#1Pym1sKL (MRT)含該篇前後推文,及其後續所有文章底下之發言表列讓版眾了解依第三條第一款判,fussstk 版友是否何其無辜。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7-11-06 02:15:00
當然算攻擊,不是每個地方都是Gossiping
作者: scottlu28 (D)   2017-11-06 02:43:00
要酸就回去八卦版討暖
作者: G2S   2017-11-06 03:43:00
某c真的專發廢文 連FB粉專也是
作者: victtgg (ttgg)   2017-11-06 07:08:00
ptt萬年板主的缺點 (上訴嗎?ptt的上訴制度很官官相護啦)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1:23:00
問題是你們也只會這樣講都不申訴啊XD
作者: I11MQR (捷運石牌下一站)   2017-11-06 12:12:00
所以板主還是不敢講為何高捷公司和一卡通算是特定地區人事物還是特定族群攻擊阿,前面反駁的這麼快被炮到無話可說就只能放大絕叫人去申訴,根本呵呵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2:15:00
高捷公司不是人事"物"?我也才是呵呵了...除非你認知一卡通不是個"東西"不然怎麼不會是"物"呢...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7-11-06 12:19:00
這不用講啊,大家都看得出來吧 ^_^
作者: ediondo (永)   2017-11-06 12:28:00
奇特的見解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2:32:00
哪裡奇特也沒講啊...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跟你解釋
作者: I11MQR (捷運石牌下一站)   2017-11-06 13:13:00
私人公司算特定地域???????????高捷前面至少還有個高,一卡通表示:一卡通算特定地域的話一卡通不要進北捷算了拿攻擊來說還過得去,但是第三條就是拿來防戰地區用的結果這條被拿來幫私人公司護航...那為什麼不算引戰要用特定地域攻擊這條來桶
作者: PorkChoppers (Chop Chop)   2017-11-06 13:45:00
樓上有理 不過那文很多人把一卡通跟高雄直接連結…不過這樣又會需要追朔該人推文本意 有點棘手
作者: GaryHarris (蓋瑞哈里斯)   2017-11-06 13:58:00
還可以嬉皮笑臉的,我看本板要維持現狀好一陣子了^_^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1-06 14:11:00
夕鶴本來就是攻擊特定地區有甚好說的.看某些id的發文就知道當成八卦版在政治引戰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7-11-06 14:22:00
想把別的看板的風氣帶過來就直接講沒關係,我們會想辦法阻止的 ^_^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4:30:00
好的法學概念沒學 倒是專學文字獄 貴版板規根本就侵害人的自由權 著作講學權 根本就違憲用字用語不佳現實中的法律頂多罰錢 但是水桶卻是剝奪人的發言權版主判罰偏頗嚴厲 還沾沾自喜拿著惡法判自以為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卻使用文字獄的ptt板規可見得台灣的本質是落後的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4:39:00
自由權怎能無限上網呢...使用者條款都要哭了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4:43:00
早就想講了 現在警察局網路警察發達 ip是誰都查得到 ptt板規應該取消 由現實中的法律來維持ptt畢竟制定板規的人 都是一些非法學權威人士在那有樣學樣板規很多地方根本違憲ptt還會大當機4天根本ptt交給警察局管就可以了 板規簡單說都是惡法法官判案要學過法學原理 要有經驗 也不可獨斷版主判案學過甚麼??????????? 一堆自由心證 頗喝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7-11-06 14:49:00
扯到違憲就誇張囉w
作者: moriyaorange (hoax day)   2017-11-06 14:50:00
說一卡通噁心部份我也認為判太重
作者: PorkChoppers (Chop Chop)   2017-11-06 14:51:00
違憲 難道您是大法官 失敬失敬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4:52:00
難怪有人說板皇 根本皇帝 清朝也有清律 皇帝在判的ptt板規不是帝制的法規是甚麼 有人依據法學制定嗎
作者: PorkChoppers (Chop Chop)   2017-11-06 14:58:00
這邊就叫帝制XD 你要不要看看mobile01
作者: chicagoboy (芝加哥)   2017-11-06 14:59:00
比鐵道板2位前板主還糟糕
作者: moriyaorange (hoax day)   2017-11-06 15:01:00
鍵盤法學專家來討戰的嗎,笑了
作者: PorkChoppers (Chop Chop)   2017-11-06 15:04:00
看這邊也蠻久了 每次公告都有這種像某h某n的
作者: jago (家狗)   2017-11-06 15:18:00
不知道在判啥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5:29:00
看來u大師有對手了...講實話你不認同PTT就不要用啊講一堆...使用者條款真的都白寫了....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15:54:00
某人太有趣了 來別人論壇發言本來就該遵守遊戲規則 還言論自由勒 你可以在其他地方講啊 看你要罵多難聽都沒人管 你去隔壁八卦版隨便你罵都行 照某人邏輯刑法都應廢除 刑法的禁止事項都是侵害人身自由啦
作者: KEYSOLIDER (SOLIDER)   2017-11-06 17:44:00
真的 沒人逼一定要用要用就請遵守規則
作者: teiyou (teiyou)   2017-11-06 17:47:00
差點吉人XDDDD
作者: ek252 (earth k)   2017-11-06 17:47:00
難怪人家說ptt的板主比小組長跟站長都還要好大的官威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7:54:00
ptt雖然是私人 但是它也已經具有公眾媒體的特質所以它就有板規符合法治精神的義務版主之一還公開嗆 不爽不要用 根本是帶頭違反法制精神所以我說版主的資格根本 顆顆一些護航版主的 也只是顏色正確罷了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8:07:00
使用者條款真的跟你說不爽不要用啊XD
作者: spiritman (偏要用一卡通<3)   2017-11-06 18:07:00
留言真的是做賊喊抓賊ww 支持版主 我不想看到八卦版化的專版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8:08:00
https://i.imgur.com/e23SB3G.jpg使用者條款8-1寫的很明白哦...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8:11:00
寫是這樣寫 誰知道它寫的有沒有法院法律依據背書說不定根本違法違憲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8:12:00
你都說私人站了當然有法律效力啊現在又說違憲不就自打嘴巴...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8:13:00
有法律依據也不是你說的算 最好有甚麼證明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18:15:00
顏色正確?專版應是更細緻且深入討論議題的空間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8:15:00
要證明你可以問問法務站長啊XD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8:16:00
不能批評高雄台南還有甚麼討論空間???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18:16:00
沒有理論數據、論述建構、理念價值,只停在八卦版思考層次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8:17:00
台南高雄本來就該批 結果版主大興文字獄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18:18:00
你可以批評啊,但請基於事實數據、循什麼樣的論述標準本人發文基於翻譯文獻、蒐集數據、有空閒之餘製成圖表
作者: PorkChoppers (Chop Chop)   2017-11-06 18:20:00
批評當然可以啊 不過請不要像這邊對人不對事哦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18:21:00
都還會被某版些友評以「廢文」但能做的就是閱讀更多文獻、蒐集更多數據佐證而已。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18:47:00
china2025 好棒喔 違憲是針對政府機關所做的約束 避免國家機器侵害人民權益 ptt這種私人單位本來就有權制定遊戲規則 只要不違反刑法等行政法令 法律才懶得管你版規勒 高雄台南批不得?錯 一堆人罵的可凶 還不是都沒事 100個罵高雄台南的人中一兩個被桶 就說版主偏頗執法根本就是神邏輯 照你邏輯 鄭捷被抓去槍斃是不是政府想屠殺所有板橋人?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8:56:00
私人也不可以違憲好不好 請aa不要不懂亂解釋蓋 通通蓋 這樣可以吧
作者: Cascadia (N/A)   2017-11-06 18:57:00
使用者條款就使用者跟站方間的契約 為啥需要法院背書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8:58:00
可能是該契約不是關於物權 牽涉到人的自由權利吧牽涉到人身自由言論自由 本來就不是你可以自己亂訂的
作者: Cascadia (N/A)   2017-11-06 19:00:00
捷運不能飲食的規定是不是也侵犯自由權而違憲 呵呵照你邏輯 看電影到一半大吵而被轟出去 是不是也是私人契約剝奪言論自由而違憲呢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9:07:00
不是侵害他人自由嗎 怎麼是私人契約
作者: I11MQR (捷運石牌下一站)   2017-11-06 19:17:00
講來講去還是沒有講為什麼一卡通噁心算攻擊特定地區
作者: exbox2006 (阿速)   2017-11-06 19:18:00
支持版主!
作者: Cascadia (N/A)   2017-11-06 19:21:00
電影院的例子是侵犯他人權益才被轟沒錯啦 但又不是因為憲法保障其他人安靜看電影的權利 要是電影院不把吵鬧的人趕出去 其他人能說他憲法保障的自由權被侵犯嗎你對於自由權的法學觀念到底哪裡學來的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19:30:00
某人可以跟u大師結為兄弟了 一堆法律系教授看了那些神理論應該會暈倒吧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9:31:00
關於法律並非我的專業 我就到此為止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19:32:00
china2025私人違憲有何問題?你去圖書館不能吃東西 你怎不抗議圖書館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9:32:00
但是版主亂判的事應該要處理一下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9:32:00
mur...我想很多論壇都有所謂的"您不同意條款得拒絕使用"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19:33:00
自己承認法律不是你的專業 那你前面違憲的依據從哪來的?我陪你去找大法官好好喝茶聊天比較實在
作者: railway21   2017-11-06 19:37:00
支持板主遏止謾罵歪風!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19:37:00
I11MQR 換位思考一下,試問該事件跟一卡通公司有何關聯?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9:39:00
不是我的專業 不表示我就沒有稍為的法學素養啊
作者: Cascadia (N/A)   2017-11-06 19:40:00
不過說高捷空蕩蕩的 頂多是發言違背事實吧 不算攻擊特定區域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19:43:00
其實原先對此也有疑慮,但我來整理一下 f 版友含該篇發言吧#1PxSy0pR (MRT) https://imgur.com/Lw8uVq3#1PxSy0pR (MRT) https://imgur.com/azhhu1t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19:46:00
那這樣改用造謠吧,會判更重喔(笑
作者: mybfgf (我的男女友)   2017-11-06 19:55:00
某aa跟某ck是板主分身嗎? 一直在幫板主在本篇推文 XD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19:56:00
先貼到這吧.. 手抖 Orz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19:56:00
感覺不出fu有必要被罰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1-06 19:56:00
違憲都出來了...要不要申請釋憲啊?不能批評南高有什麼討論空間?所以你就是專門來罵南高的不是討論mrt的喔?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19:59:00
mybfgf 版友,建議把本人 ID 跟本串部分 ID 一起 google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1-06 19:59:00
為了戰才來就對了
作者: mybfgf (我的男女友)   2017-11-06 20:00:00
遷都* 我是好奇"疑問句" XD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20:01:00
從整個政治常律來看 綠的就是認為台北北部是國民黨藍的大本營 軍公教也是藍的大本營 所以他們要遷都 要建設中南部 要搞垮軍公教 一切都是政治考量然後講得很無辜說甚麼一大堆其它的理由 無非是要鬥垮反綠遷都也是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1-06 20:04:00
有人開始當這裡政黑版胡言亂語越扯越遠了哦在扯下去可能再見囉別說我沒提醒你捏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7-11-06 20:06:00
夠了沒阿到底 就說了不爽去申訴不然就不爽不要用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20:15:00
版主已經造成人心生恐懼 推文講多一點就可能被桶難道我們要忍受這種文字獄我看fu只是正常講話 哪裡違規了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06 20:21:00
那個....我們有恐嚇到你嗎...?
作者: KEYSOLIDER (SOLIDER)   2017-11-06 20:27:00
這個時候 只能黑人問號.jpg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20:34:00
版主的判決不是只是判決而已 還會連動影響其他人的發言如果你不是非常公正 這樣會造成他人使用上的疑慮關於fu的部分 自由心證佔很大部分吧 可判可不判啊也不是非常明顯的違規 這種時候版主硬判 就會讓人聯想版主具有一定色彩如果套用中國政治非西方民主 版主就是殺雞儆猴
作者: kekas (貍)   2017-11-06 21:37:00
噁心跟吃相難看顯然是個人觀感之評論,看不出攻擊意味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21:39:00
記者新聞上也常在講吃相難看 難道記者惡意攻擊了?
作者: chicagoboy (芝加哥)   2017-11-06 21:42:00
不支持某些判決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1-06 22:05:00
整個就用自己的主觀在評斷攻擊了還沒違規哦?其它的是在戰政治.哪裡沒違規你說說看?要戰不會到政黑嗎?污染這裡幹嘛政治可以讓你們取暖戰到飽也沒人管你政黑版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22:29:00
mybfgf 版主分身喔?光這句我就可以去警局備案提告了看到不滿的言論就說人是分身帳號? 要提出分身帳號拿出證據來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7-11-06 22:30:00
連動影響很好啊,往提升討論素質方面我非常樂見 :)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22:31:00
china2025恐懼?遵守規則很難? 那闖紅燈超速那些被開單 我也可以說政府在恐嚇人民要搶錢啊 自己高呼自己有法學素養 建議把刑法關於恐嚇和恐嚇安全罪相關的構成要件翻一翻原來說人噁心不叫攻擊人?那請china2025直接罵我噁心好了 我去提告請檢察官和法官認證看看XD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22:43:00
大部分版友都支持誤判 就幾個在護航而已
作者: ekes11 (我愛鈔票)   2017-11-06 22:46:00
看不懂這判決
作者: I11MQR (捷運石牌下一站)   2017-11-06 22:47:00
還是有人搞不清楚邏輯,今天問題不在攻擊,為了高捷跟一卡通兩間私人公司,直接搬出特定地區攻擊這條,這兩間難道是高雄人專屬嗎,這樣判例判下去以後絕對會出問題我沒說f不該被罰(按以往判決標準用引戰還比較合理一點,不過這邊有人是一卡通粉嗎
作者: mybfgf (我的男女友)   2017-11-06 22:51:00
aaronbest 我倒想看看你要跟警察告啥? 可別讓我失望喔!
作者: I11MQR (捷運石牌下一站)   2017-11-06 22:52:00
還是員工?連批評一家私人公司都能桶是安怎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23:13:00
mybfgf 誹謗罪的可能性在的 謝謝 說人分身或黨工是對人格的重大侮辱 要攻擊可以 拿出證據來
作者: mybfgf (我的男女友)   2017-11-06 23:17:00
某aa跟某ck是板主分身嗎? 是毀謗了誰啦?連毀謗罪構成要件都不懂 笑翻 "要告快去" 收不到傳票一天,在ptt見你一次就笑你一次 不要浪費時間 快去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1-06 23:18:00
某f有沒有在戰地區或引戰自己心知肚明不用很委屈的樣子回去看看他的每一句話有腦袋都看得出來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23:26:00
個人是不與此言論一般見識,但希望版友不應造謠,相當遺憾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1-06 23:27:00
說人是他人分身難道不是人格侮蔑嗎?說分身代表這人是他人操控 無自主意識 難道這不是嚴重指控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06 23:28:00
aa你在硬凹吧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23:28:00
唉,質疑這種事不是不行,起碼要有確切證據...造謠不可取
作者: mybfgf (我的男女友)   2017-11-06 23:29:00
某aa跟某ck是板主分身嗎? 是毀謗了誰啦?要告快去 歹戲拖棚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23:30:00
試問版主,尋何管道自請ptt帳號部自檢非雙重帳號以自清?我先去翻一下 ptt 站規 T_T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17-11-06 23:35:00
就去查帳號間的ID來證明啊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23:38:00
請教mattc123456c版友,這該如何進行?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17-11-06 23:43:00
(T)alk => (Q)uery 可以查詢ID最近一次上線使用idipaaronbest 180.217.159.167ckTHU 122.117.172.83coon182 1.163.140.150naruto1010 114.37.97.206我怎麼看這四者的id都是不同人啊
作者: ckTHU (XD)   2017-11-06 23:46:00
已經嘗試問問看帳號部能否幫忙 (AID): #1Q08EbPe (SYSOP)
作者: shawnhayashi (小尚)   2017-11-07 02:18:00
違憲都出來了 我要笑瘋了
作者: cava1ry (狼)   2017-11-07 19:59:00
有些人對板友狂開嘲諷好像都沒事呢…
作者: ckTHU (XD)   2017-11-08 00:17:00
cava1ry 應拿出來談談是否情節如上述與其標準是否一致另外其實也期望討論過程如有想與某位版友交流應該直接將 ID 貼出,版友提及某c本人真不知是否該如何回應光明正大,就版友提出的論點依事實回應,不是很美好嗎?不知有沒有辦法幫助版風有更健康的討論風氣就是了(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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