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韓國良心上拒服兵役在二審中首次被判無罪

作者: Profluent (專家系統)   2016-10-19 13:41:31
http://china.hani.co.kr/arti/politics/1851.html
韓國良心上拒服兵役在二審中首次被判無罪
登錄 : 2016.10.19 10:35修改 : 2016.10.19 13:43
韓國光州地方法院刑事上訴三部「應該理直氣壯地執行代替服役」  
在韓國憲法法院裁決是否違憲之前,對良心上拒絕兵役的處罰在二審中首次被判無罪。自
2004年韓國首爾南部地方法院判決開始,在一審中判決無罪的共有12起,但是二審中被宣
告無罪尚屬首次。預計這將在輿論上影響憲法法院對良心上拒服兵役者的處罰依據——《
兵役法》條款是否違憲的裁決和代替服役制的開啟。
韓國光州地方法院刑事上訴三部(審判長金英植)10月18日宣判涉嫌違反兵役法被起訴的
良心上拒服兵役者趙某和李某無罪,推翻了一審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的審判。因同一嫌
疑被起訴的一審被判無罪的良心上拒服兵役者金某也被判無罪。良心上拒服兵役者如無正
當理由且沒有入伍,根據《兵役法》第88條第一項以往都受到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韓國從2006年起10年間因宗教原因拒服兵役受到該處罰者達5215人。
韓國裁判部對不執行代替服役制度的國家和未出面保護少數人群的司法部都提出了批評。
裁判部在判決書中表示,「將國家出面完全可以解決的矛盾置之不理,就是違背了《憲法
》第十條規定的保障國家國民基本權利的約定,是多數人在迴避實質性的民主主義。」,
「通過執行代替服役制度調整服行兵役義務,應當理直氣壯地提供為共同體做貢獻和奉獻
的機會」。同時裁判部指出「將實現憲法價值的責任交給立法者,事實上是忽視了司法機
構作為救濟少數人群的權力而存在的理由。認為有罪判決不可避免的(被判處有期徒刑一
年零六個月)的清一色判決,實際上妥協判決嚴重扭曲了對國家刑罰權的行使」。
韓國裁判部同時還強調對良心上拒服兵役的處罰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裁判部表示,「
在2004年韓國大法院全員合議庭判決之後,國際社會在規範層面也正迅速朝著承認良心上
拒服兵役的方向發展。」,「大法院曾依據某種為時尚早論,但時至今日認為良心上拒服
兵役屬正當事由,是跟緊國際社會與時俱進的舉動」。裁判部在判決書上還用八頁紙,介
紹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要求釋放和救濟良心上拒服兵役者、歐盟的基本人權憲章和歐
洲人權法院的判決承認良心拒服兵役等國際趨勢」。
金某的訴訟代理律師吳度鎮(音)表示「很多審判官一致認為韓國未能解決這個問題,是
不能走上人權發達國家的。」,「推進成立亞洲人權審判機構的憲法法院也應該先承認國
際人權法」。憲法裁判所將在年內對良心上拒服兵役者的處罰依據的《兵役法》條款是否
違憲作出裁決,二審的首個無罪宣判將成為其大負擔。憲法法院在此前的2004年和2011年
兩次根據裁判官7比2的意見,做出了合憲決定。儘管如此,從2011年開始到現在有6家法
院對《兵役法》第88條提請了違憲法律審判。良心上拒服兵役者申請的22起憲法訴訟案件
等不斷被提出異議。
金民京(音) 記者,安官玉 記者
*良心上拒服兵役:由於宗教的信仰或良心上的理由無法拿起槍而拒絕服兵役。每年韓國
都有數百名因良心上拒服兵役而被收監的人。
韓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766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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