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 #1OIu4E9-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12-12 19:02:56
一、申請人ID:
Hellkitty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 文章代碼(AID): #1OIu4E9-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IJ_9tu drago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1343246.A.27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根據
┌─────────────────────────────────────┐
│ 文章代碼(AID): #1OIJEznW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Gs-e9m drago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1192381.A.C6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判決結果
推 Neptunium: 意見:違規,無相關證據證明PO在政檢板。12/11 23:27
推 kim: 同意上述違規,以及其理由12/12 00:05
推 Neptunium: 結論:違規12/12 01:09
推 Neptunium: 水桶3個月。12/12 01:09
推 Neptunium: 結案12/12 01:10
本人意見:
版主確認為無相關證據證明本人有自殺裸體文PO在政檢版,因而判處dragonjj水桶三個月
意味dragonjj回文答辯之文章(文章代碼(AID): #1OIJ_9tu)
沒有實質內容,可視為廢文一篇
在這麼莊嚴的政檢版上亂發廢文
還不斷重複說
千萬不要用GOOGLE搜尋"HATEPICKET 18禁連結"
千萬不要用GOOGLE搜尋"HATEPICKET 18禁連結"
千萬不要用GOOGLE搜尋"HATEPICKET 18禁連結"
與版務和原檢舉案皆無關之字句,至少五次,發表非版務相關隻字句,犯意明顯。
一篇或多篇文章中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無意義推噓文
亦是很明顯地鬧版行為
dragonjj實在沒必要說這種沒意義的話
他只要回文 我沒有證據,無法張貼有利證據,水桶我我沒意見即可

dragonjj後面修文後的言行:
有人看不懂中文 國小沒畢業嗎?我開宗明義就說我的證據無法放到版上
所以請版主按照版規水桶我 如果你只是要水桶我 恭喜你達到了 好棒棒^^ 我不痛不癢
至於是不是毀謗 我想大家心裡會判斷
因為很重要 所以要說三遍
請大家千萬不要用GOOGLE搜尋"HATEPICKET 18禁連結"
請大家千萬不要用GOOGLE搜尋"HATEPICKET 18禁連結"
請大家千萬不要用GOOGLE搜尋"HATEPICKET 18禁連結"
本人認為
此文章依照版規只可以有檢舉人和版主回文
這句話實有攻擊檢舉人或版主國小沒畢業 羞辱對方教育程度低落之毀謗言詞
不知道被檢舉人是在羞辱我還是Kim,又或是N版主?
實為人身攻擊之舉
故請版主群再議此案
並以版規退文處置
請版主明鑑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5-12-11 23:27:00
意見:違規,無相關證據證明PO在政檢板。
作者: kim (@@@@@@@)   2015-12-12 00:05:00
同意上述違規,以及其理由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5-12-12 01:09:00
結論:違規水桶3個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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