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7-8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2-10 17:39:25
政黑7-8
第二章現在已經是文章分類
7-8內文明顯牛頭不對馬嘴
這條應該廢除了
現行版規相關條文也都跟7-8內容敘述不符
這種嚴重謬誤的
可以不用公投 以免浪費資源
因為
如果公投
沒有通過
這條繼續留著 就太好笑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18:24:00
你在慫恿板主違法?該公投的還是要公投~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2-10 19:50:00
小組長判定 版主有版規制定權是ok的。 Askwhat上訴後,群組長從4月24日至今 仍然沒有裁定一個結果。有爭議的公投還合理,這種一看就錯誤的,還去公投,太浪費時間了。版主群也該好好思考像這種的,如果公投之後,沒有通過,那就一直投下去嗎? 反反覆覆投這種無意義的公投,恐怕是大災難。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19:51:00
把要修的一起修再公投就好了誰像你說好要遵守不遵守,不公投直接廢棄,把守諾當兒戲的另外~其實站方(板務站長)已經有判決過了#1O0DSOq2 (BoardCourt)確實修改板主權利規範是要投票的,謝謝ask的努力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2-10 20:29:00
該篇我看過了,那篇是強調“版主權利縮小或調整”但是這條7-8是完全錯誤 跟版主權利無關 因為第二章是文章分類 7-8內文還在違反第二章……明顯已錯誤。更何況上次公投 那麼嚴重錯誤的7-8都能通過了 投的人們真的有清楚辨別嗎? 訴諸公投在無關緊要的條文真的合適嗎?恐怕是版主群該好好思考的課題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20:35:00
就算錯誤,只要刪除仍是一種調整,還是該依規定執行而且公投也是站方認可並建議的執行方法,Bc板的公告等同站規而且當初是哪個傢伙硬要自己亂修板規,砍掉舊架構後,自己又沒能力寫新板規,所以只能抄八卦板板規來疊床架屋最後導致板規漏洞百出,沒能力廢到笑要怪也要怪當初哪自作聰明,專長搞砸一切的人吧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2-10 20:50:00
如果當初依照pink版主公告修訂的版主規範,現在s.k.n就不會一直被申訴了。s.k.n應該體認到這個公投回覆到最初的版本,所以現在才會版主群問題一堆被申訴。都是因為回復到錯誤的版主規範。像是s一直被申訴的逕行裁定,在pink公告的版主規範,就已經修訂成只有爭議性的需要多數決。其他可以逕行裁定。但是公投之後,回復到這個最初版本,明顯錯誤,導致版主群一直被申訴。而現今kim修訂的逕行裁定方式,就是pink當初公告的精神完全一致。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12-10 21:09:00
不懂哪裡有問題? 不就是沒加前綴的罰則?跟版主常被檢舉根本沒關係吧申訴*被申訴也完全不是因為7-8的原因吧還有不是你一個人講錯誤就錯誤文章代碼發幾個來看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22:00:00
屁蛋勒XD~目前的判決模式就是我那任的判決模式啊2人有共識跟合議制是兩回事從來有共識那條就沒強制一定要出來推文說同意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12-10 22:03:00
樓上不雅字眼,請問你是說誰屁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22:03:00
發語詞~沒罵任何人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12-10 22:04:00
狗屎蛋的概念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22:05:00
當初第7章就是搭配原架構所定,硬要廢掉前面跟流程,當然漏洞百出這跟板主權利規範不應存在是兩回事,而且站方也認同這種規範大概跟鬼扯的意思差不多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2-10 22:25:00
檢舉版的審理流程,pink已經公告好幾個月了。就是要版主出來推文。與時俱進的版規是很重要的。當版主規範已經不符合pink所公告的審理流程,也不符合kim昨天最新版本的檢舉版規,就是該修改版主規範的時候了。而本文僅就7-8這種荒謬的條文做出建議,若要包裹第7章其他版主規範一起公投,那版主群就要承擔若公投反對的話,7-8這種條文就會繼續存在,會要一再一再的公投,這如果是版主群要的結果,完全尊重,但是會浪費資源,且為了一個錯誤的7-8反覆投票會很可笑。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22:29:00
觀念錯誤7-8錯誤,只要詳細說明並解釋,就能獲得支持不做解釋不得支持很正常而且當初第7章公投不只修錯,還有放寬權限,這些討論版面文章都還在被打回是因為當初那些放寬權限的板規寫的不夠好修後重提就可以了,只是後面要做的人都下台就是了無能不能做為廢棄板主規範的原因,太瞎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2-12 10:43:00
任你討論個任天價響,版主也不會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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