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補充看來有很多人會誤解
這條法令嚴格上來說只有讓101/7以前買的,查不到成本
需要用標準認定方式,才會有影響
其實簡單來說
就是把這條線往下修,讓以往出售高總價住宅可以不用繳這麼多稅
變成要繳比較多的稅金
算一算大概也只會是在兩倍而已
我已經盡快寫出文章了!
可以參考裡面的修正前後的價差
其實說真的,不能說沒影響,但影響的程度不會差到太多
畢竟算下來的房地比,會依照建物折舊程度,房地比越來越低
自然可以併入綜合所得稅的財產交易稅也不會高到哪去
''112年舊制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稅變動(豪宅條款)''
https://reurl.cc/g4N9qp
補充一下:
央行信用管制的豪宅線貸款4成跟財政部課稅豪宅線在今天以前是一樣
但目前是沒有聽說央行信用管制有變動,有變動的話會馬上跟大家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