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觀點] 從朝鮮半島主權歸屬看台灣主權問題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9-01-15 12:44:37
※ 引述《Lu331》之銘言:
: 1.請m網友明確告訴大家 哪一份和約會因為沒有中日和約就此失效!!
: 倘若m網友的說法成立 於日蘇共同宣言前的條約通通無效 或生效日期有誤!!!
舊金山和約會失效阿,你提的蘇聯,雖然他是戰勝國而且還有出席
但從頭到尾都不關蘇聯的事阿
: 2.日本心甘情願趕著簽約 也不知道是哪個時空線發生的事!!
: (A)情感上 日本是真的比較喜歡蔣介石
: 日本簽約的合適對象 應該是PRC
又是拳頭比較大說法,麻煩這邊是講法理,在當時就算ROC只剩下1%
按照法理還是只能跟ROC簽
: (B)日本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 是個不正常的國家
: 如果舊金山和約沒被批准 日本就是個不正常國家 所以日本才跟ROC談判
錯了是只能跟ROC談判
: (C)舊金山和約是1951年9月8日簽屬 1952年4月28日生效
: 事實上是 ROC要拚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 趕著日本達成協議這才是真相!!
那是你想向中的真像,事實上因為當時只存在ROC所以必須趕在最後期限內和
戰勝國主要國重簽署
: (D)有仔細看過中日和約的都知道 中日和約的內容就是以舊金山和約當依據
: 先生效條約竟然還要受到後生效條約的約束 真是千古奇聞呀!!
舊金山和約後面如果沒有中日和約那麼舊金山和約就不成立
: 不管是我或是日本條約局局長的答覆
: 不過這種邏輯出了歷史群組到了正常社會 乃至於整個世界 應該是沒有人會相信
庚子賠款他是一個執行中賠償條款不管他要賠幾年
按照凡爾賽條約的內容,其實與後面廢除馬關條約的內容都是相同的
馬關條約的賠款就算要連續賠付一百年也是自簽約當時起就不需在支付
按照國際慣例之前已經執行的賠付的也不能討回
領土也是相同
我們將領土上所產生出來的各項利益換算成金錢,在條約上面的轉換就是
每年中國必須因馬關條約賠付日本多少錢,如此而以
自然在馬關條約廢除後領土就歸還給母國所有,這就是國際慣例
另外中日條約第十四條是以英文為準不是以中文為準
作者: M4Tank (M4Tank)   2019-01-15 13:06:00
你在恭啥小? 維也納條約法明文寫著"條約廢止/失效後 簽署國應保留既得利益"沒常識也要多看條文好嗎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9-01-15 19:39:00
#1SEUu72W 我已經解釋過了.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9-01-16 01:16:00
以直觀來說 我無法想像後面條約的生效與否 可以決定前面條約的效力。這樣吧,有其他案例可以參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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