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兵農分離

作者: Oswyn (Oswyn)   2023-04-18 15:43:04
什麼是農什麼是兵,因為也不可能花個二三天整理所以就只能簡單說一說
土地私有形成莊園公領制,日本中世的土地所有權傾向於屬人
天文八 (1539) 年的『平泉寺賢聖院領目録』及天正五 (1577) 年的柴田勝家檢地記錄
『織田寺社領坪付帳』等史料中,記錄在村中的田地並不是指該村村境內的田地,而是
指該村村民保有的田地
一般來說莊鄉是以耕地為中心的空間區域,而村落是圍繞居住在集落的人為中心建立的
簡言之,以莊或鄉為基礎形成的惣反應了以名主、作人等構成人員與耕地的關係,莊園
制的框架更容易維持,相較之下村落從莊園制的框架中形成相對自由形式的惣
而錯綜複雜的土地權益及所有權是紛爭的火種,也是催生亂世的重要因素之一
權利不敵拳力,權益漸漸轉移到有實力的人身上

田地屬人,領地同樣屬於實際上保有控制的權力者,也就是所謂的當知行
公家法視持有權利證明文書的人為權利人
但武家法則將實際占有狀態優先於文書權利之上(不然還地於公嗎)
『御成敗式目』定占有二十年以上其權利將被承認(年紀法)
而室町幕府採取的方針為不問年紀法是否生效,積極承認當知行者為權利人
因此在地守護、地頭盛行押領,各地莊園發生不知行的狀態
一說以「荘園制」為框架所組成的社會,在12世紀末形成了「荘園公領制」
於14世紀重組為「寺社本所一円領・武家領体制」
室町中後期將軍權威墜失,一切憑實力說話
是導致莊園制度崩壞的主要因素之一

守護、地頭變成大名、領主,取代了国司、郡司接手掌管了地方司法、軍事、政治大權
他們擁有的是對土地的徵稅權、對人民的徭役權等地方政府權力...的升級版
但還是不脫基本架構
兵、是大名、領主自己的私兵
當然大名、領主遇事也會給與好處號召領內百姓加勢
也會收納有力百姓(名主)成為家臣(給人)增加實力
引用平井上総『兵農分離はあったのか』一書中的兩張圖表,重組後
┌ 武士 — 士分 ┬ 戦闘員 ┐
│ 侍(若党) ┐ ┘ │
兵 ┤ 中間 ├ 武家 ┐ ├ 從軍者
│ 小者 │ 奉公人 ├ 道具持 │
└ あらし子 ┘ ┘ │
農 — 百姓 — 百姓 — 陣夫 ┘
圖表中的身分是基於小早川家文書中所收,秀吉頒發的身分統制令
當然上面的分類各方有見解上的差異,時代、地域不同也可能有差異
秀吉的身分統制令要求奉公人 侍中間小者あらし子(荒子)
做出今後人生的選擇,成為軍戶或回歸為町人百姓
因為統一天下後的秀吉,一要確保兵源、二要確保財源(田要有人種)
所以進行了身份固定,但不是說百姓以後就不用上戰場,陣夫還是一樣要被召
這時所謂的兵、農並不是一般人認為的農兵
回到上面提到的惣,跟前陣子討論過的地下人、地侍、百姓
鄉民間打架,跟大名領主間打架是不同的概念
鄉民間打架(私鬥)常跟土地、水源、山林的所有、使用權相關
跟台灣鄉民械鬥多少雷同,當然宗教也是鄉民站起來重要因素
所以一揆通常人很多,鄉民們要看空氣加入,但能不能打是另一回事
大名領主打仗核心還是軍役,大哥帶小弟、拉陣夫,給好處騙鄉民加勢等等
像我回文中提到的信長的親衛隊七八百御中間衆,這些是武家奉公人
像利家也是從奉公人做起身分可能是若党或中間,秀吉也是但身份是更低的小者
這些武家奉公人跟老闆有直接的雇傭關係,當然裏面也可能有兼差不是全職的
各地的半農半兵,像毛利的一所、一戸眾、長宗我部的一領具足、武田的軍役眾
不少大名如信長要求家臣集住城下
這當然也讓部分兼差的不得不轉向全職,事實上關係錯綜複雜
很難一概而論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23-04-18 20:44:00
平井上総『兵農分離はあったのか』這本是好書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4-18 23:16:00
這篇太專業了給推
作者: KrisNYC (Kris)   2023-04-18 23:20:00
O大的文現在都是先推 有時間才慢慢讀...
作者: moonfly (月翔)   2023-04-19 02:08:00
釐清了很多不甚理解的盲區,推
作者: ui (健忘羊)   2023-04-19 07:57:00
戰國各家真的各有特色,很能反應日本在江戶時期以前地方分裂現在思維容易把時代特徵視為單一,但在古代,多地方與中央分離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經過完了)   2023-04-25 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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