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上好!
在勞動部網站上看到關於2017年基本工資的一些規定:
♦民國105年9月19日發布,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1,009元,每小
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33元。
現在,大家經常聽到新鮮人月領22K、23K的薪資
的確是超過21009元,合法!
舉例:以每日工時8小時,週休二日,月做22天來計算。
(時薪)133*8*22=23408元
計算結果已經高過22K、23K的平均時薪了,這結果並不平衡。
想討論的是:
為什麼"基本月新"會比"基本時薪"的CP值來的低呢?
是不是領月薪的在法律上的保障較多呢? 或是其他?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