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特休問題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01:08
※ 引述《banana321 (香蕉)》之銘言:
: 本人2008年7月1日到職,公司規章未滿一年依照比例給予特休《10天》,0-5
: 年以下皆有10天特休,5年到10年有14天,10年以上每年加一天,如果年底離職
: ,依照勞基法且公司規章公司應該給我96天的特休。
: 但本公司是依照給假切齊計算,若未滿一年的部分不算的話『任職未滿一年要追回』,公
: 司目前只有給我94天。
: 如果我離職是否有權應該追回少給的2天
: 實際給
用最簡單的算法
: 2008,5天
2008 7月~到2009 7月滿 開始給七天
: 2009,10天
2009 7月~到2010 7月滿 給七天
: 2010,10天
2010 7月~到2011 7月滿 第三天做滿 開始給十天
從2011 7月起開始給十天
: 2011,10天
2011 7月~到2012 7月滿 給十天
: 2012,10天
2012 7月~到2013 7月滿 給14天 第五年滿 開始給14天
從2013 7月開始給14天
: 2013,12天
2013 7月~到2014 7月滿 給14天
: 2014,14天
2014 7月~2015 7月滿 給14天
: 2015,14天
2015 7月~2016 7月滿 給14天
: 2016,14天
2016 7月~2017 7月滿 給14天
簡單講 2016 7月後放的特休假 是2015 7月到~2016 7月這段時間應得的
但2016 7月到 2017 7月這段工作時間沒滿年 是不用給該工作時期的特休
所以如果是在 2016 7月前離職 是用做滿2014~2015年的特休去算
2016 7月後離職 是用做滿2015~2016年的特休去算
直到做到2017 7月完整一年後 才是用2016 7月~2017 7月這段時間的特休算
所以你說要離職 是要用這種方式去算 而不是說 明年2017年 1.1開始就有
2017該年度特休14天 那是算公司先預支給你的特休
實際要做滿到2017 7月 才是有2016~2017 這段時間產生出來的14天特休
這樣看起來很複雜 所以才會有很多公司便宜行事 把第一年的特休用比例給
統一切齊在 1.1開始計算 要不然 公司那麼多人 人事處理起來是會有點雜
: 員工於本公司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均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 工作一年
: 以上未滿五年者十日。 二、 工作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十四日。 三、 工作十年以上者,
: 每一年加給一天,加至三十日為止。 前項員工之工作年資自受僱當日起算,休假日期應
: 由本公司與員工協商排定之,員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終結或終止契
: 約而未休,可保留至下一年度,但每年可保留至下一年之日數,至多以累積十五天為限。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11:00
大大這麼說好了,我如果12月離職,沒多休的情況下,公司用比例計算特休,是否合法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13:00
12月離職 那就算2015~2016年度的14天特休 你有休完嗎?你2016 7月到2016 12月 這段工作時間是沒有特休比例喔你2016 7月前的特休 是2014~2015給的 7月後的特休才是2015~2016這段時間給的 真的要分比例才是這樣分如果真的硬要推比例的話 一開始2009 7月前是沒有特休的當然你也可以主張 做滿2016 7月後 公司是應該要重新給14天有薪特休 如果扯到一開始未滿年的特休 就當成是公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25:00
我知道2006年7月特休是前年任職來的,因為我們公司就是會扣回,我同事10月滿年資,特休沒休玩,11月離職公司說比例計算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25:00
司給的福利就是了 XD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26:00
所以我有說沒離職可以依照比例算,離職必須依照年資算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27:00
是看比例計算給未休特休薪水 還是要追討 你有先問清楚?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30:00
我同事被扣 特休啊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31:00
那就是公司是不是有讓先預給特休啊 你看文中他的比例是多久開始換算的 你先看他年資跟已休完特休是怎樣比例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32:00
被扣1天特休,沒算錢給他,因為公司是用年度算的,說他任職比例問題,但是10月已滿年底,他有權休10天,但是公司用任職月份比例算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33:00
就像我文內講的 10月前給特休是這個年度先預給的你用我文內的比較圖去看他落在那一個點吧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37:00
我這麼說好了,2016/1/1-2016/12/31公司給我14天特休。如果我7月31號離職,公司只會給我約8.1天,其他扣掉,這樣應該懂我的意思嗎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40:00
那要看你公司是不是都預給特休啊 所以才請你看落點啊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41:00
可是我的14天沒休完啊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42:00
簡單講 你公司是一到職不用滿年就先給特休嗎 是的話那就是預給的啊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42:00
如果是預先給,代表第0年也是預先的,這樣有點無言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2-24 20:42:00
沒錯啊,公司只給8.1天有甚麼問題,過去年資產生的特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43:00
有欺騙的嫌疑,說優於勞基法,只是借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43:00
這樣問好了 你公司新人 2016 1.1到職 公司在2016年度會先給特休嗎 還是等到2017 1.1才給?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44:00
先給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2-24 20:44:00
休經在當年度結清,16年只有7個月的年資,所以只給8.1天,你不能只有7個月的計算基礎卻要公司用1年來計算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45:00
先給 那就沒話說了 除非你主張那是公司福利跟勞基法特休無關...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0:51:00
所以事實上,0年度的特休都是借來的。XD大大你直接告訴我,依照公司規章,我到11月31號,還有幾天的特休請求權,我身上特休還有15天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0:55:00
15天? 看你公司有沒有規範 未休完年度 全部特休轉現還是其他 這你直接問人事才對吧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1:03:00
我的意思應該是說,我有權的特休天數是多少,是可以還錢的,只是人事很機車,我想釐清免得被吃掉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21:05:00
這我也說的不準啊XD 公司如果用大絕 未休完特休全部換薪水 或讓你特休轉成離職前休假 那我怎麼算都沒用啊再加上 你公司都是預給的 12月底前 特休是有14天 但我也不知道你有沒有什麼補休沒休才會總計15天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1:19:00
都是特休,會這麼多都是積假來的,沒放完累積下一年,所以基本上2016公司給的我都沒放如果我又累積到明年,明年就有30天....
作者: SamLee1 (SamLee)   2016-12-24 21:31:00
今年度修法不就有提到當年度未修完之特休,應折換?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21:37:00
折換應該是指產生的新特休,像我都沒換的是沒錢的他範例有舉,大大我是不是明年有16天特休,其中15天是依照比例給的,另外1天是任職滿第5年應該歸還的,還是沒有,因為切齊算法有點誤差
作者: juliai (å…­è³´)   2016-12-24 21:47:00
說真的搞得大家都很亂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6 23:56:00
我們要改回到職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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