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IPP需繳用戶公積金?農曆七月騙鬼啊!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4 14:15:42
※ 引述《Hyuui (修)》之銘言:
: 噗,你以為隨便找一個國民黨的提案,就有打擊到我喔?
: ※ 引述《tcpic (麻雀)》之銘言:
: : 土條要這樣打國民黨 打洪秀柱主席的臉嗎?
: : 電業法修正草案對照表
: : 提案日期:2015-09-15(第 8 屆
: : 主提案 中國國民黨
: 中國國民黨主席
: 朱立倫 2015年1月19日~2016年1月18日 ←2015-09-15在這段期間唷
: 洪秀柱 2016年3月30日~現任
: 而且老實說,提案主要是立院黨團的事,而不是黨中央。
: : 第 二 條 本法 所稱電業,謂應 一 般需用經營供給電能之事業。
: : KMT 提案 http://vote.ly.g0v.tw/bill/0026304/
: : 第 三 條 本法 所稱電業,謂應 用詞,定義如下: 一 般需用經營供給電能之事業。
: : 第四條  、電業:指依 本法 所稱 核准之綜合電業及發電業。二、發電業:指設置發電廠
: : ,以生產及銷售電能之非公用事業
楊瓊瓔前立委所提案的電業法修正草案全文在此:http://goo.gl/8fChh9
本文以下論述請搭配該草案一起服用
: 該版的國民黨提案中,的確定義發電業為非公用事業,並保留了綜合電業為公用事業。但
: 國民黨版提案中規定綜合電業以一家國營為限,可見完全沒有拆分台電的意圖。
沒錯,該草案保留了綜合電業的經營型態,並未強制拆分台電,僅強制必須進行會計分離
(草案第7條第2項),該草案其實也是一種電業自由化,只不過是「發電業自由化」,而
且僅開放「高壓用戶」的購電選擇權(草案第60條第2項)。
也就是說,在該草案的設計下,一樣開放財團設立電廠,一樣只開放高壓用戶(其實就是
工業用戶)的購電選擇權,一樣會發生反對者所稱「工業用戶優先購買便宜電力」的情形。
: 發電業是否可以定義為非公用事業呢?我並沒有反對這一點,我只要求邏輯一致。你可以
: 大方說:因為民營電廠沒有直接面向公眾用戶,所以不是公用事業。該版的國民黨提案中
: ,也的確沒有允許發電業直接供電給公眾用戶,更沒有發明奇怪的公用售電業和一般售電
: 業,所以售電必須透過綜合電業進行。
不太清楚你所說的「直接供電」是指什麼,如果是指「發電業直接設置電源線連結特定用
戶進行供電」那麼你的論述正確;如果是指「發電業直接售電予用戶」,那麼你的論述就
有誤,因為在該草案的設計下,能直接跟發電業購買電力的只有高壓用戶,且不需透過綜
合電業進行,綜合電業僅須負責轉供電力。至於一般民生低壓用戶,在該草案下仍然只能
向綜合電業(台電)購買電力。
: 但民進黨的作法是,把電業分成再生能源發電業、發電業、輸配電業、公用售電業、一般
: 售電業,其中只有輸配電業和公用售電業是公用事業,並明文排除《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
: 例》之適用。然後出來跟大家說:民營電廠「在電業法修法後仍需繳納用戶公積金」喔。
: 騙鬼啊?
: 另外,那個奇怪的一般售電業明明就直接面向公眾用戶,卻不是公用事業。我上三立的54
: 新觀點和去能源局的公聽會時都說,目前輿論都把焦點放在民營電廠,但我認為最多的鬼
: 藏在一般售電業裡。它會是財團的好工具,進入門檻低,又幾乎沒有義務和管制。
我反而覺得一般售電業最不需要擔心,因為它的進入門檻低。發電業因為資本密集特性,
容易形成獨占或寡占,但售電業進入門檻低,較容易吸引投資者進入售電市場參與競爭,
一旦競爭者多,你一家賣貴,消費者可以選擇較便宜的其他家,而且比較不用擔心聯合行
為拉抬電價。就把發電業當批發商,售電業當零售商,應該不難理解吧。
: 最後講一下當時的提案背景。民進黨想要拆分台電已經很多年了,因為台電的績效就是那
: 麼高,不先想辦法把它切得四分五裂,就算電業自由化也打不過它、賺不到錢。所以經過
: 長年抹黑台電,讓大家對這個世界前幾名的國營事業極度不信任之後,再以柯建銘為首,
: 提出民進黨版的電業自由化法案,開宗明義就是要在一年之內把台電的「發、輸、配、售
: 」部門完全切開。美其名是電業自由化,其實就是要裂解台電。
我想你應該懂會計分離、功能分離、法人分離和所有權分離的差異吧,台電現在分成四大
事業部就是採取功能分離,如果只是純粹不想要最極端的所有權分離,那麼法人分離你是
否能接受?我看新聞報導,台電工會的底線好像也是法人分離。
: 馬政府和國民黨認為那樣子切,不但無法達成真正的電業自由化,還會讓我國的電力市場
: 亂成一團,對全民造成龐大衝擊。所以趕緊提出對案,在立法院跟民進黨耗。大家可以回
: 想一下,當時行政院雖然提出「廠網分離」的對案,保持輸配電業不分開且拉長年限,希
: 望把衝擊減到最低。但馬政府有很認真在推動那個法案嗎?其實沒有,所以大家也不怎麼
: 擔心。
馬政府有沒有很認真推,老實說我不清楚XD
: 現在民進黨完全執政,看著電力市場這塊幾千億的大餅,早就餓很久了。所以一上來就急
: 著推電業法修正案,而且比起柯建銘版草案,藏了更多細膩的陷阱在裡面。在大家熱烈關
: 注電價漲不漲的問題之外,還有一大堆為財團開的後門。
: 有趣的是,我已經遇過幾個想護航民進黨修法的帳號,都是拿「國民黨去年也有提
: 電業自由化法案」當藉口,想把黑鍋丟到國民黨頭上。你們是當大家眼睛都瞎了,不會分
: 兩黨提出來的法案完全不一樣嗎?
我覺得是某些人把馬政府時期經濟部提的電業法修正草案版本(http://goo.gl/bVrKY5)
和前述楊瓊瓔前立委所提案的版本搞混了。其實經濟部的草案,不管是去年和今年,一樣
都是「廠網分離」,所以我不覺得跟藍綠有關啦。
: 跟你們說啦,國民黨現在忙著被抄家,根本還沒跟上來,所以扣我藍帽子就省省吧。我也
: 沒有很強,但想戰電業法,至少回家先讀完所有條文再來!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6-08-04 16:52:00
為何需要售電業來經一手?買東西跟批發商買一定是最便宜的,跟零售商買只是方便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8-04 17:11:00
是啊,直接跟生產者(電廠)買最便宜,請自己準備變壓器降壓,自己直接拉跔A同時祈禱你買電的電廠千萬不要在你需要電時維修喔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6-08-04 17:29:00
所以呢?有電網電廠變電所,又要變出個售電業賺一手??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4 17:53:00
批發零售差異在於單筆交易量吧,就像costco雖然便宜,但是商品都以大包裝為主在零售競爭模式下,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要和發電業或售電業購買電力,但目前草案只開放高壓用戶購電選擇權就是了
作者: kikiapple (KiKi蘋果)   2016-08-07 11:28:00
邏輯正確 但是目前台電是 批發商用批發價賣大小包裝且零售小包裝也有降壓備援 多插進零售商只會多一手要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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