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工讀 離職

作者: zas660144 (rearon)   2019-08-30 13:07:41
事實經過:小弟我在今年6/5時進入一間集團體系下的連鎖餐飲店下工讀打工,最近因為學
校臨時有事要處理(9~10月),想說先向店長申請離職,這星期初向店長表示,我之後有事
要忙所以要離職,但為了不造成他的困擾,我表示會把這週的班都做完在離開(店裡一個禮
拜排一次班表),店長不准許我離職,他表示公司不能隨便讓我離職,要離職都得像其它已
離職的同事一樣提前一個月左右告知,並說道店裡目前很缺人更不能隨便讓我走,結果我越
跟他解釋他就越生氣...最後也就不了了知了..
問題:這幾天爬了文後得知勞基法有條規定,任職3個月內勞工方可直接像雇主提及離職,
且不需提前告知(似乎也不必提及任何原因?)
如果我的資料沒錯的話,目前打算在這週末下班後在度向店長鄭重的表示離職問題,並拿這
一條法律來自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30 13:14:00
你可以今天辭職、明天走人XD這家怎回事,哪個職缺重要不能走扣薪就勞工局申訴有時間可以跑一次勞工局諮詢遇到的問題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8-30 14:31:00
打個工而已,合則來,不合則去不是很正常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8-30 18:05:00
最好是這麼重要..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8-30 20:44:00
我還聽過上班時間到了,打電話過來説我做到昨天的咧。現在大家都開150 160,誰在跟你忠誠度。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8-30 21:02:00
談的時候記得把對話完整錄音,如果對方簽堅持不給離不辦交接手續,就趁這兩天把存證信函發出表是三月內離職沒有預告期適用,記得除該店店長外,研究一該集團人資何在,以正本方式多發一份.
作者: Leto1220 (樂透)   2019-09-01 02:49:00
1.用能留下紀錄的方式(email或訊息截圖等)清楚告知欲離職時間並請問公司是否有相關離職手續要辦。2.若公司依然無視並要求你出勤,請再次清楚告知前項內容。3.公司若欲離職時間到之中公司皆未要求你完成相關離職手續,你就不用管他了,直接不去。4.後續若公司因此扣你薪資,可向縣市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可以同時向勞動檢查機構檢舉,做為逼迫雇主返還你應得薪資的手段。
作者: tarjan33167 (藍靛色)   2019-09-04 13:04:00
就照勞基法啊 有啥好糾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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