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切結書該簽嗎?

作者: easylove0118 (Miss Bye)   2019-08-28 11:23:10
事實經過:
1.公司雇用外籍學生(未申請工作證的)
2.我因為職務關係,蒐集到相關證據,進而檢舉
3.因為勞工局出示證據給資方看,資方不滿屢遭檢舉而調閱監視器
(今年五月也曾有離職員工檢舉此事,但因為證據不足,且當事人在稽查時跑到樓上房間
反鎖,因無搜索令,最後檢舉一事不了了之。這次檢舉我附上員工清冊,外籍學生手寫個
資(有身分證號)外籍員工的銀行帳戶+7月份工時紀錄)
4.監視器有拍到我在拍攝人事資料(一個書面資料夾)(我是會計助理,資料夾平
時是放在我坐上的文件收納盒內,任何人要拿也都能拿去看)
但其實監視器模糊也不敢肯定我拍攝了多少資料
5.資方因為有勞工局提供的證據(就是我檢舉資料)+監視器畫面,傳訊息表示我涉嫌妨
礙公司秘密+違反個資法,要求我主動聯繫,否則將依法報警
(只有檢舉資料+模糊的監視器畫面,資方也沒有證據我有散播資料)
6.目前資方要求我依規定時間至公司,
當面銷毀所有資料,並簽立切結書保證資料不再外
流。
問題:
1.我蒐集資料的行為真的有涉嫌洩漏公司機密+違反個資法嗎?(我只是單純檢舉公司不
法行為,並無其他外流資料,更沒有將公司機密洩漏給同業)
2.公司若真的要求我當面刪除我手邊證據是否可行?
3.要求我簽署切結書保證資料不外流的正當性?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8-28 11:45:00
如果監視器拍攝到的影像很清晰可證明妳拍人事資料(該處只有一種人事資料,拍照才一定是拍人事資料。)如果卷宗很多時,只是監視器畫面無法證明你拍的是什麼一般而言公司只能從調閱監視器畫面(合理懷疑)是你若是從勞工局得知你檢舉,勞工局與公司已經先違法。如果公司合法站得住腳,何必要你回公司簽切結書?直接報警提告不是更快更有效?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28 13:26:00
一你合法,二很難說,我國沒有吹哨保護法,三、算是契約自由,你想簽就簽。重點是你要不要考慮換工作,可問一下勞工局符合資遣要件嗎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8-28 15:17:00
1.檢舉給政府機關不叫洩密2.備份到其他地方,手機要刪幾次都可以3.看你的意願我有聽說過想讓公司資遣,故意做類似這種事情的離職時該領的錢記得領就是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8-28 20:46:00
如果文件眾多,無法僅憑監視器畫面就咬定你拍個資。簡單說,你只要咬定自己是拍自己的員工離職單。如果老闆是調閱監視器懷疑,勞工局沒有洩漏個資的問題。大方一點,就拒絕老闆對幹,或先備份後刪除但不簽切結。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29 01:34:00
不用赴約啊,要告等他告就好他告你就是合法公開在法院啦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29 14:41:00
...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8-29 16:57:00
我如果沒有(設局)要測錄,不會赴約浪費自己時間。都離職了,沒什麼好留情面的屁話勉強自己應付對方要求。以前要領對方薪資,現在除非有錢領,何必赴約?況且明知道可能要被踐踏尊嚴或刪除有利證據的鴻門宴。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9-08-30 06:52:00
同意justsad網友 這麼明顯的鴻門宴不必要赴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31 20:20:00
你真的不要去勒。對方真的要調解可以請對方到勞工局申請,勞工局會正式發公文,且派勞工局的調解人;至少場地安全,法律見解部分就看要不要帶懂法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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