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同事之前拜託我辦自己母校的校友證給他去母校的自習室使用
秉著信任他的心情借他了
(很蠢,而且借人用錯在先,這裡先不談...
並且說好各自支付辦證的一半費用
後來跟這位同事處的不好
日前談到這件事情他老兄自己跟我說了某個日期會把證還我
現在的情況就是日期過了他根本沒有還~
翻臉不認人平時遇到裝沒看到
問題:
目前打算去跟他要一次
還聽說他要離職了
覺得就是會繼續耍賴...
距離校友證到期日也還沒到一半
他如果說他使用時間也沒到一半怎麼辦?
畢竟東西是我的
可以要求及刻歸還吧?
需要說照你使用的時間照比例支付剩餘的辦證費用?
他是不是構成侵佔冒用之類的罪?
繼續不還該如何,是不是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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