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後續相關問題

作者: kobe61501 (老大得第一)   2017-07-11 18:41:44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6/2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我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我有請旁邊民眾幫我拍照,但沒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也有聯絡
五、事實經過:
小弟我6/29在敦化誠品前被一輛黑色轎車沒注意後方開車門,導致撞上,對方人員無事,
但車門關節處損壞。
我的話多處擦傷,右腳膝蓋及腳背撕裂傷有縫針。
圖如下
http://i.imgur.com/e1h2M9Q.jpg
我全程沒違規,速度保持40以下(前方路口就紅燈,我也不能快到哪。)
後來,我在醫院做完縫合後,對方公司負責處理車禍事宜的先生跟我還有警察在核對以及
調節一些事項。
警察似乎有跟對方說這肇責絕對是他們錯(違停+開車門)
因此警察要他們在一張單子簽下願意對我車體損壞、傷病給付、以及無法上班的這段時間
所應該提供的金額做賠償,對方也簽了名字。
但事隔一個禮拜,我得知對方強制險保的是旺xx聯,上網查了一下,關於車禍後續的賠償
有很多爭議。
六、問題:
1.請問聯絡對方保險公司是小弟我要自己聯絡的還是對方?因為本來那個保險業務跟我說
禮拜一會去看車況跟報價單,但車行跟我說他沒去,我跟對方說,他本來要我自己跟他聯
絡,但我根本沒他們電話,他才說那他再跟保險公司說一下。我不想這樣一來一往拖了一
兩個月以上......,我之後傷好了還要接著上班。
2.因爲這種私下和解警方似乎是不會介入,假設後面理賠談判不合,是不是能去跟負責這
件案子的警察要當初對方同意給付我修車、受傷、無法上班的單子去調解委員會報導呢?
3.也因為對方有在我跟警察面前簽下那張同意理賠的單子,我們是沒有做筆錄的,不曉得
這樣會不會影響我之後要求理賠或是提告的權益?
小弟第一次處理車禍事宜,很多東西都不懂,只能上網一直找資料,希望各位可以給我一
些建議,再次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7-11 19:04:00
有受傷沒做筆錄?
作者: kobe61501 (老大得第一)   2017-07-12 11:08:00
嗯啊,警察當下是說對方認錯,對方有在單子上簽一份類似切結書的東西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12 11:24:00
起手式,提告過失傷害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7-12 11:53:00
那份切結書如果寫的如你所說..那就沒有任何用處另外個人疑惑 為何開後車廂會導致你撞上?? 角度不太對吧!
作者: kobe61501 (老大得第一)   2017-07-12 12:17:00
痾 是車門!!!沒用處,那警察還叫他寫然後要我確認內容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7-12 12:57:00
看錯了 原來是車門不是車廂那個協議的內容就是 他願意賠..但是賠償的金額你不認同而已像是修車 他覺得該折舊,受傷他只想賠100 你認為要1萬保險只負責民事賠償, 要你跟保險談的意思就是要你告他
作者: ap543 (掛~~)   2017-07-13 08:20:00
先申請初判表跟調解,調解不成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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