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房屋繼承的問題

作者: DongFeng   2015-05-15 00:11:06
事實經過:
爺爺幾年前失蹤到現在還沒找著, 今年五月底已經到了可以申請死亡證明的時間了...
爺爺一共有四個小孩(兩個姑姑、一個叔叔跟我爸), 兩個姑姑基本上都同意放棄繼承我們
一家跟叔叔目前正在住的房子, 但因為我爸跟叔叔都有欠銀行錢所以他們兩個也打算放棄
繼承。
問題:
目前四個大人們希望能由我跟堂哥(叔叔的兒子)共同繼承那間房子,想知道的是如果他們
四個都放棄繼承的話繼承權就會下放到我們這一輩嗎? 還是得由他們四個其中一個繼承再
過給我們兩個?
另外因為地契找不到,如果要重新辦理地契的話除了死亡證明外是否需要四個子女本人都
到場? 是否會要求辦理地契到同時一起辦過繼?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5 02:16:00
先搞定繼承吧,權狀不重要,知道地號建號就可以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5-15 02:38:00
一、子女輩通通拋棄繼承,換孫子輩是繼承人。二、所有權狀遺失,由繼承人寫一份切結書即可。三、聲請死亡宣告是向法院為之,看法官。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5-15 06:12:00
欠錢故意不還 個人覺得這心態不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5 08:57:00
遺產稅沒有先報的話,不能辦理繼承(除特定狀況)
作者: henrypo (泡茶)   2015-05-15 12:32:00
身份權拋棄。直接變成你們繼承啊。權狀應該還好。你們能會同應該都好處理。
作者: DongFeng   2015-05-15 17:25:00
所以得先去國稅局繳遺產稅才能去辦繼承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5 17:56:00
要先做遺產申報,算過要不要繳遺產稅,繳完再清地方稅地方稅清完,再去地政辦繼承移轉登記(協議要給誰再這邊)
作者: DongFeng   2015-05-16 17:36:00
謝謝,大概知道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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