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請教撫養相關問題

作者: huntermyth   2015-05-14 16:19:14
事實經過:我阿公阿嬤因為年事已高,未來可能需要請看護,
目前的狀況是他們身邊還有留一點錢,不過現在都由我叔叔
跟姑姑保管(1個叔叔跟2個姑姑,我爸往生了),因為之前對
阿公阿嬤的撫養還有他們的錢有一些爭議,簡單的說就是我
叔叔跟姑姑彼此都對那筆錢不放心,怕被彼此A走,所以前幾
天我叔叔、姑姑跟我媽就去調解委員會那邊,討論之後撫養
問題還有那筆錢,然後還立了協議書,協議書內容,第一點就是
目前阿公阿嬤那筆錢由我叔叔及2個姑姑分成三份保管,然後
之後請看護的錢還有其他開銷先由我叔叔支付,並由他保管
的那筆錢扣除,他保管的那筆錢扣完之後,他會將之後花費的
金額開立收據再由我2個姑姑保管的錢支用。然後最後一點是說,
如果他們3人保管的那3筆錢都花完了之後,就由我叔叔每月付8000元,
我媽付8000元,我姑姑付6000元(只有一個要付錢,另一個沒寫進去),共22000元
來支付每月的花費,因為他們在調解委員會現場是說,我阿公阿嬤撫養責任
應該是兒子要負責,女兒不需要撫養,所以其中一個姑姑就說她不用寫進去
而另一個是自願要每個月給6000元,所以有寫進去,然後我媽當場就傻傻的
也同意他們的說法,最後也在協議書上簽了名!
問題:
依照法律上來看,撫養責任根本不是像他們在調解委員會現場說的
只有兒子要負擔,女兒沒有責任,應該是兒子、女兒都要一起負擔,
更何況我爸爸也已經往生多年了,以撫養的順位上來看我媽算是媳婦
,要撫養也已經排到很後面的順位了,我媽現在也沒在工作賺錢了,
所以我覺得我阿公阿嬤之後要由我叔叔付8000、我媽付8000,
其中一個姑姑付6000實在太不合理了,要也是二個姑姑一起都要付,
因為我叔叔跟我二個姑姑才是法律上第一順位的撫養人,而且負擔
的金額應該也不是我媽跟我叔叔付一樣的金額,應該量力而為
因為我媽也沒有在工作了,身上根本就沒錢,只有一間鄉下的房子是在她名下...
問題是當下我媽傻傻的被他們一說就簽名下去了,
回家我看到協議書,才發現這根本跟法律規定的撫養責任有出入,
所以想請教各位先進,像這樣的協議內容有解套的方法嗎?
如果再找其他人再調解一次可行嗎?只是怕我媽都簽名下去了,
之後如果要再調解,應該他們也不會答應,所以調解應該不會成立,
這樣的話是不是只能走法律途徑了?這樣我們的勝算大嗎?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麻煩各位先進可以指點一下迷津,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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