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今年的三月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 我方協助送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作筆錄 現場已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車有強制跟第三責任險 對方沒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小客車
對方:機車
我方再燈號顯示左轉保護燈的時候 在道路最內側左轉
對方機車突然從我方右側車道衝出來要迴轉
在約斑馬線處造成擦撞 對方車未倒看起來不嚴重 所以我就扶對方到路邊
造成現場破壞
對方腳輕微骨裂 無車損
初步鑑定報告:順序是這樣
對方 未依規定迴轉
我方 未注意前車狀況(違規事實:無照駕駛)
目前對方要求十萬和解金
我認為 我無照的部分已經被開了一張六千的單
他這樣突然衝出來 就算我有十張駕照也會撞上他
不是我的過失 所以仍在申請那個三千塊的鑑定 等待中
但對方抓準他有受傷這點 用告刑事威脅
要求高額和解金
又改口凹說 當時其實沒有迴轉
只是想要迴轉而已 是我方從後面去擦撞他
當時太急沒跟警察說清楚
想問如何解決才好
認命吐錢給這種人覺得太悶
又想說 寧願被判刑繳錢給國家 也不願賠錢給這種人
想問 這樣有可能鑒定出 我方完全無責任嗎?
感謝各位大大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1013/32010917/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933
六、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