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阿姨/阿公遺產繼承問題

作者: FECer (阿賢)   2015-05-14 17:46:22
事實經過:
阿公/阿嬤
┌─┬─┼─┐
舅 舅 舅 阿姨(已過世)┬前夫(已離婚)
│ ↖
女兒(17y,監護權)
阿姨在上個月已過世,與前夫離婚十幾年,女兒當初監護權是判給前夫;
過去這十多年都是阿姨去看女兒,只有一次是女兒回來看阿姨,
男方跟阿公這邊也處的不好 是沒再連絡的,阿姨在小孩還沒滿歲就被迫分離
小孩對我們來說僅剩只有阿姨的血緣關係罷了
阿姨十多年來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四月出事住院還有喪葬費用都是阿公這邊在負責的,
結果現在男方那邊不用負擔甚麼費用卻可以來拿這些利益....
問題:1.請問這樣阿姨的遺產(存款/房子:約80~90萬/保險受益人:阿嬤/機車)
是否還是都歸小孩繼承?
之前長輩有問小孩阿姨的機車要怎麼處理?小孩的答案是問爸爸...嗯
目前想到的方法只能請它們放棄繼承(但不可能)
或維持現狀不動等小孩成年再做處理
2.阿公也80幾歲了,如果未來阿公阿嬤不在了,遺產男方那邊是否也有繼承權?
男方已與阿姨離婚,小孩監護/扶養也不屬於我們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4 18:25:00
而已經離婚了,前夫自然沒有繼承權,繼承權在女兒身上然而,繼承就是這樣,要嘛就是讓阿公阿嬤先做好財產分配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5-14 18:39:00
阿公阿嬤生前做好財產移轉規劃+1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4 19:09:00
可以過的財產,直接先贈與了,雖然贈與要打稅金,但可以慢慢轉,一年每個小孩可以轉走220萬(父+母=>每位子女)然後若怕子女不孝,用附條件贈與就可以避掉狠一點就是,只要子女在未經贈與人同意,生前出售所贈財產視同不孝,受贈人要無條件返還...配偶互贈免贈與稅,總之,若年尾年頭一起辦,就可轉440三個小孩,就可以轉走一千三百萬價值的財產了其實同時也可以放大絕先立遺囑,壓到代位只剩特留份然後配偶之間以法定財產制,還可以做點手腳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5-14 19:38:00
找律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4 19:50:00
併行,同時運作贈與跟預立遺囑遺囑只要寫的很簡單,所有財產全部分給子女,不分給特定人然遺囑不用寫標的,只要寫過世時的所有財產給三人均分換言之,每年的贈與會慢慢消化掉會變成遺產的財產...等全部贈與完畢,那就算小孩爸爸要打官司,也拿不到一塊錢另外,原PO法條引錯了吧...這要走代位繼承+1順位特留份也就是 1/4*1/2 = 1/8 ,這就是特留份.....不然就用信託方式,或者是購買高額保險來轉移財產阿公阿媽有四名小孩.....歐...算錯了...應該是 1/5*1/2因為配偶與第一順位繼承人均分繼承權,所以是 1/51/2 就是"卑親屬的特留份"為何要說遺囑要寫一塊都不留?因為這樣子訴訟就得由小孩爸爸那邊提告或者是在遺囑上註明女方未曾奉養,小孩也對祖父母不聞問所以不分給你阿姨暨其小孩一塊錢遺產....是給小孩沒錯呀,問題是未成年有法定代理人這一塊...要是有打算給小孩但不打算給其父,就用遺產信託方式處理把該給小孩的部份,丟給銀行去 hold 到阿姨女兒可以自立再交給她,不就得了?另外,阿姨本身名下財產這塊是無解,人都已經發生繼承事實基本上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的了,看開一點吧.......當然,你們這邊可以請求喪葬支出的這一塊要從遺產出剩下的就是女兒的事情了,女兒法定代理人有出面了嗎?不然你們也可以選擇打繼承官司,雖然機會不大....因為女兒本身未滿17,本來就是父母去撫養的階段沒有什麼權力去苛責女兒沒有主動來阿姨這邊,所以無權繼承,更何況一開始法院就是判監護權在前夫身上....
作者: FECer (阿賢)   2015-05-14 21:38:00
法定代理就是阿姨的前夫....大家就是不想把財產給他目前能做的就請求喪葬支出了另外上面有提到"保險受益人:阿嬤"這也算是跟"房子存款同樣處理方式?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14 21:47:00
怎樣的保險? 如果是壽險就是直接給阿嬤 不算遺產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5-14 23:20:00
代書???歐...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15 01:28:00
要看是什麼保險啊...例如年金險的話在期限內死亡是受益人繼續領 不算遺產光說保險不太清楚是否歸屬遺產..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5-15 10:53:00
看是什麼保險跟受益人是誰....
作者: FECer (阿賢)   2015-05-16 16:33:00
了解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5-17 03:36:00
人壽保險約定死亡給付給指定之受益人,此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參照《保險法》第112條要旨)傷害保險跟年金保險都有準用這一條規定,但健康保險就沒有了。因此如果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等商業保險在保險契約上已指定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保險金給指定之受益人阿嬤的話,這部分的保險金就不是被保險人(阿姨)的遺產了。
作者: stier444 (阿呆羊)   2015-05-20 22:59:00
阿公阿嬤有5個小孩,3男2女,所以特留份是1/6*1/2嗎?1/6是含配偶阿嬤,1/2是阿姨的份嗎?小孩不是算祖父母1/3嗎?根據:5.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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