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阿公/阿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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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 舅 舅 阿姨(已過世)┬前夫(已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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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17y,監護權)
阿姨在上個月已過世,與前夫離婚十幾年,女兒當初監護權是判給前夫;
過去這十多年都是阿姨去看女兒,只有一次是女兒回來看阿姨,
男方跟阿公這邊也處的不好 是沒再連絡的,阿姨在小孩還沒滿歲就被迫分離
小孩對我們來說僅剩只有阿姨的血緣關係罷了
阿姨十多年來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四月出事住院還有喪葬費用都是阿公這邊在負責的,
結果現在男方那邊不用負擔甚麼費用卻可以來拿這些利益....
問題:1.請問這樣阿姨的遺產(存款/房子:約80~90萬/保險受益人:阿嬤/機車)
是否還是都歸小孩繼承?
之前長輩有問小孩阿姨的機車要怎麼處理?小孩的答案是問爸爸...嗯
目前想到的方法只能請它們放棄繼承(但不可能)
或維持現狀不動等小孩成年再做處理
2.阿公也80幾歲了,如果未來阿公阿嬤不在了,遺產男方那邊是否也有繼承權?
男方已與阿姨離婚,小孩監護/扶養也不屬於我們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