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妨害秘密

作者: plentiv (小一點的笑點)   2015-05-14 11:25:28
事實經過:
如果有位警察同事C上班時
未破解密碼點閱某同事A的Line
對話發現該同事A和結婚的同事B間
的對話有邀約汽車旅館的訊息
便用自己手機翻拍對話畫面
請問C這樣有妨害秘密嗎?
算是 非無故 (涉嫌通姦)
或上班時是 非私人嗎?
另外如將畫面轉傳B配偶之行為
算是 散佈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14 13:51:00
看不太懂 他是用A的密碼進入A的Line帳號?還是用自己的帳號點進A的line群組之類?如果類似FB用自己的帳號看到A跟其他人的互動 不是妨礙秘密...因為他能看的到就不是什麼秘密如果C用A帳號 那就有各種問題如果只轉給B配偶的話不會構成誹謗 到處說就會因為這屬私德 就算內容屬實仍可能構成誹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4 14:00:00
那要先看這 Line 是裝在 私人設備 ,還是公用設備看起來應該就是手機 吧,沒設密碼不代表 "可以看"就跟門沒上鎖,不代表歡迎小偷光顧同樣道理...再者,大家也都可以邀誰堂還是040上hotel,只是會被告騷擾就請 C 自己看要不要把自己移送法辦吧....警察依法要主動偵辦非告訴乃論罪吧,已知犯嫌時....: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14 14:36:00
C未經允許拿A手機的話一定有問題
作者: xiangming (鄉民)   2015-05-14 17:47:00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刑法第315-1條
作者: gentlefaith (眾人皆濁我更濁)   2015-05-14 18:12:00
【刑法第315-1條】為了蒐證,當事人私人或委託徵信業者偷錄音、錄影之資料,可否作為檢察官認定他人有罪之證據? http://ptt.ccP8EuT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4 18:20:00
樓上網址建議重新弄過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5-14 19:39:00
警察?自己去點別人的LINE?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5-05-14 21:19:00
你的意思是 警察打開別人的LINE偷看吧? 這樣沒有妨害秘密喔喔 後面還有翻拍 翻拍的話就有爭議了有沒有散布可能有問題 他在翻拍的時候的意圖不好認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