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理賠提告

作者: lindaaa   2014-09-24 01:40:04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04/2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 開車,無人受傷
他方: 機車雙載,兩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被破壞,因熱心民眾已先行將受傷的兩人扶至路邊,扶起機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 有保險
他方: 機車沒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車行駛在慢車道準備在下個紅綠燈右轉(該路段快車道禁止右轉),號誌為綠燈及
綠色箭頭右轉燈,在前一個路口綠燈起步時我們為第一輛車,前方及右方皆無其他
車子,到路口右轉時車子已轉過去了才發覺右後方有機車撞上來,撞擊點為我車的
右後輪上方,他機車的前輪上方擋泥板左側破損
事情發生時警察現場問筆錄對方稱撞到頭,所以都說不知道。坐救護車到醫院檢查我
方亦全程陪同,機車駕駛在醫院檢查無骨折,手腳有擦傷,頭部碰撞腫一包醫院請他
留院觀察是否有腦震盪(事後得知我們離開不久他們也返家了),機車乘客6X歲腳擦傷
幾天後我們帶水果前往家裡探望,機車駕駛說他去認識的國術館貼膏藥治療,說肋骨
骨折了,機車乘客(他媽媽)腳擦傷還未好,閒聊中得知駕駛在朋友的店當洗車員,因
受傷無法去工作,乘客無工作
第一次協調對方開價41萬,駕駛要求25萬,乘客要求16萬
駕駛醫療收據5400元,修機車收據9100元,要求三個月不能工作的精神賠償及工作損
失提不出證明,因為他沒有勞保也沒有報稅證明。乘客醫療收據2200元,自稱在兒子
開的飲料店打工,要求三個月不能工作的精神賠償及工作損失16萬,亦提不出證明。
第二次到法院偵察庭,對方一樣不降價,調解失敗再發回調解委員會調解。
第三次協調,駕駛要求22.5萬,乘客要求16萬,同第一次,沒有新的單據證明
六、問題
對方一直強調是我們撞到他,保險公司賠不夠的地方要求我們賠足。保險公司說沒單
據的部份沒辦法賠那麼多,沒有共識叫我們讓他告,交由法官裁定
1.請問這樣的情況保險公司可以賠到20萬嗎?我們保額好像是100萬
2.對方提告刑事傷害,若交由法官裁定判決後,判了拘役幾天我就要交罰金給政府
才能不被關,所以判刑後我除了要交罰金之外還會變成一個有前科的人?
3.若我不想成為一個有前科的人,是不是只能拿錢與對方和解才能請求對方撤銷告訴?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9-24 14:54:00
1.保險只承認醫療單位不承認國術館如果僅國術館和對方稱骨折加上零件還要折舊只肯賠20萬一成也不讓人意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