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撞到路邊臨停超出路面邊線的車

作者: apigge (11/21~25大阪京都代購)   2014-09-23 23:01:31
一、車禍發生日期:9/1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有到醫院檢查,對方輕微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未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方有聯絡保險公司,對方不清楚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路邊臨停(未熄火)就下車至郵局辦事,車身超出路面邊線,獨留一幼稚園小孩
在車內,未坐安全座椅。車被撞時車主才剛坐上車,尚未開始移動車輛。
我方:速度不快跟著前車行駛,因市區車多可能沒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一時閃神未注
意到前車已繞過對方突出範圍,於是沒剎車就直接撞上超出路面邊線的左後車尾。
六、問題:
1.因未煞車就直接撞上,又雙方都是老車鈑金薄所以看起來很嚴重。做筆錄時警察說
我方的責任較大,但在現場看對方的車真的停放位置超出路面邊線很多,難道不是
對方違規停車在先嗎?對方違規停車導致車禍與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閃神才撞上
究竟哪方責任較重?
2.已告知對方直接與我的保險公司聯絡,但對方一直打電話來問會不會全賠(他的修
車費約4~5萬),這種情況應該是雙方都有責任,應該不會是我方全賠吧?
3.應不應該以全賠來換對方簽民事&刑事和解書?
4.怕對方不斷予取予求,這種車禍情況下我方有什麼可以站得住腳的地方嗎?
5.一般保險公司大約要多久才可以拿到筆錄和車禍資料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23 23:07:00
行車時 "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阿要是今天不是車,而是人了?? ^_^而且,行駛時應與前車保持足夠煞車停車距離您連續兩條都違反了,能爭的有限,一般比例至少 7 成你民事賠對方車七成,對方賠您車三成,然後送您上刑事庭這就是您現在的情境...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24 00:12:00
就算他超出標線 開車去撞到不會動的東西這到底是多麼危險駕駛0.0如果是撞到人 就不是一句閃神可以帶過的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9-24 00:28:00
1想一下如果不是違停是一個路倒的人會怎樣就知道答案了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9-24 12:06:00
他違停不代表你可以撞到他,尤其是你前面的能都能閃過你不能就代表你開車沒注意,萬一那不是車是人怎麼辦?
作者: pupulzlz (就是鑰PU)   0000-00-00 00:00:00
基本上咬住違停就好!有紅線的話,路面邊線依法是得免設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3條就有提到另外前車能閃過可能是前車沒有阻礙行車視線若你後車若被前車阻礙行車視線無法看到違停車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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