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網路公然侮辱——罵髒話算嗎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4-09-23 13:06:33
想請教一下對(網路言論)法律有研究的板友
若在公開討論區 (就是人人都能看見的討論區塊)
網友們發文對話的過程當中產生意見不合、意見衝突
想請問的是
若發文內容內含髒話、但非指特定人士(而是一般語助詞),有觸犯公然侮辱罪嗎?
例1 : 幹我就是要這樣做妳為甚麼要管我? 媽的我就是不爽。
例2 : 我要幹爆你。
例1就是我所說的狀況,將髒話做為發語詞或語助詞
例2就是公然針對某人發出不當言詞。
請問這兩種各自是否有違法之虞?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9-23 13:11:00
你的案子是只有您認為那是語助詞吧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23 13:40:00
讓我想起某個老外衝撞公車司機...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9-23 13:48:00
提告是權利..判斷就交給檢察官跟法官 小心被法院認證XD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9-23 22:18:00
公然侮辱是你覺得被侮辱 你覺得是語助詞那就沒有但是如果被告了 那對方一定覺得不是語助詞除非是很閒的
作者: applepies (蘋果派)   2014-09-30 00:56:00
侮辱和語詞的差別在於,用的詞是不是他稱,比如像是…幹,老子今天看到你心情就不爽(語助詞)。老子今天心情很好,但是看到你這個臭裱子就火大(侮辱)第一句只代表發言人表達自己的心情,第二句卻很確的用臭婊子稱呼對方(他稱),所以這句就算是侮辱了。另外一種例子,他稱,但是非指對方,情況不同如下…他媽的,世界上怎麼會有你這種人(語助詞)氣死我了,你媽怎麼會生下你這種人(侮辱,他稱的一種)前者的他媽的並沒有指明是對方的母親,但後者這段則是直接點名到對方的母親,所以就算侮辱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