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均等與置換

作者: alicg (四月雪)   2017-11-08 14:01:25
推 deathcustom: 你怎麼知道乙的均等範圍不及於abc1? 11/08 13:11
→ deathcustom: 題外話,當初title應該修一下,要不然不知道狀況的人 11/08 13:12
→ deathcustom: 進到專利板還以為為了誰是全國十大還討論這麼久XDDD 11/08 13:12
推 vicissitudes: 你要例子??侵權判斷要點 43頁例1 11/08 13:46
→ vicissitudes: 把鋼質材料當 c1 鋁合金材料當 c2 11/08 13:47
→ vicissitudes: 你要反過來也可以 反正兩者均等 11/08 13:48
所以台灣真的可以這樣告還告贏?
就是後申請案可以告先申請案,反正兩者均等。
那請問一下有無有案例或判決?案號?
不限於擬制喪失新穎性好了,新穎性或進步性都可以。
只要是後申請案告先申請案告贏的,煩請提供。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7-11-08 14:03:00
台灣現在有態樣(4)怎麼可能真的有這種案例
作者: hh47 (百事可樂)   2017-11-08 14:15:00
很想笑.a大你就大方一點拓展到全世界判例吧 台灣以往沒(4)吧
作者: alicg (四月雪)   2017-11-08 14:23:00
OK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7-11-08 14:56:00
話說h大說地「以往沒有」是多以往,以前(4)直接放在新穎性呢~"~(參見審查基準2004/2009年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