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9-2 蔡季廷 國際公法二 期末考

作者: ntupppeap (台大比波)   2021-06-27 04:12:30
課程名稱︰國際公法二
課程性質︰政治系國關組大二必修
課程教師︰蔡季廷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
考試時限(分鐘):
試題 :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國際公法期末考
請先仔細閱讀下列注意事項
考試時間:180分鐘 (10:20 – 13:20,包含檔案上傳時間) ,得參考所有資料
注意:
1. 雖然我們會將檔案上傳的通道,開放到14:20,但是,考試截止時間為13:20。
遲交考卷在30分鐘內者,扣該次考試成績5分
遲交考卷在60分鐘內者,扣該次考試成績10分…..依此類推
2. 嚴禁考試期間與同學討論,若發現作答內容高度相似時,將有可能以作弊論處,考試
成績以零分計算
3. 在涉及時事的法律問題中,雖然可能會透過網路文章查到資料,但請勿「複製、貼上
」,這可能會構成抄襲的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我們將會嚴格審查此類行為,分數上將會對
妳/你不利。
壹、武力使用與國際人道法相關問題
2021年五月初,東耶路撒冷希克加拉區,因數個巴勒斯坦家庭,被以色列法院下令遷
出而爆發示威抗議。以國警察聲稱,遭抗議人士攻擊而衝入艾克薩清真寺進行鎮壓,雙方
都有人受傷。數日後,實際控制加薩走廊的哈瑪斯組織(以色列已經在2005年從加薩走廊
撤軍,但目前基於安全理由,嚴格限制加薩走廊的對外貿易或其他移動),先對以色列發
射火箭做為鎮壓抗議人士的報復行動,而在11天當中發射超過4千枚火箭。以色列則轟炸
與砲擊加薩的相關目標。雙方在5月21日達成停火協議。此次衝突,共造成巴人至少243人
死亡,當中有66名孩童;以色列死亡12人,當中有兩名孩童。
根據媒體報導可知,這次的武裝衝突是由哈瑪斯先發動攻擊,且在上述所發射的數千
枚火箭中,有許多都是以色列的平民住宅區域。雖然以色列有著名的「Iron Dome」防禦
系統,可以抵禦大部分哈瑪斯組織的火箭攻擊,但無法做到滴水不漏,仍然有平民傷亡。
至於以色列在進行攻擊前,依據以色列國防軍的說明,都會事先以空投轟炸通知單、打行
動電話給個別平民、或email等通知方式,隨後再進行空中的轟炸行動。不過,即便如此
,依然造成了近年最嚴重的一次平民死傷情況。例如,以色列為了轟炸哈瑪斯一個位在平
民大樓中的軍事情報設施,而同時殺害了平民。
此次衝突事件過後,美國兩黨的國會議員,都分別有譴責以色列的言論,並表示以色
列是戰犯,並且應受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與國際刑事法院調查,有無違反國際人道法的行
為。不過,拜登總統認為,以色列在本次的衝突行動中,可以對哈瑪斯組織主張國際法上
的自衛權。但也有人認為,哈瑪斯組織作為一個宗教、政治與武裝組織,並不能作為以色
列主張自衛權的對象。此外,也有人認為,以色列是加薩走廊的佔領軍,也不能以自衛權
為理由,對哈瑪斯主張自衛權。
一、 請分別詳細分析以色列與哈瑪斯的武裝衝突行動,有沒有違反武力使用與國際人
道法的規範?(20%)
二、 目前,在聯合國的系統中,巴勒斯坦具有「觀察會員國」的地位。但是,在巴勒
斯坦內部,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哈瑪斯所控制的地區不同。以美國與歐盟為首的國家,認
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代表著巴勒斯坦,並將哈瑪斯視為恐怖組織,但中國與部分國家將哈
瑪斯視為武裝反抗團體。哈瑪斯過去對以色列的行動,主要是以攻擊平民的自殺炸彈為主
,有時會發動與此次相同的自製火箭攻擊。早期,哈瑪斯組織成立的目的之一,是強調「
消滅以色列」,後來,其目標轉化為反對「猶太復國(錫安)主義」,但不是猶太人。又
,巴勒斯坦已經在2015年加入了「羅馬規約」。如果妳/你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檢察官,是
否會起訴哈瑪斯組織此次對以色列的攻擊行動?(15%)
貳、國際人權、國際環境與國際經濟法相關問題
在面對氣候變遷的環境下,依據巴黎協定第二條規定,要在2100年之前,將全球平均
氣溫上升控制在工業革命前水準以上低於2℃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
準以上1.5℃之內。雖然台灣不是巴黎協定的締約國,但也依照巴黎協定的規定,提出了
我國自己承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自定預期貢獻」。
某甲是台灣的氣候變遷科學研究權威,根據他的研究發現,若依照台灣目前的各項經
貿投資與環境政策及相關措施來看,我們沒有辦法達成巴黎協定的目標。再加上台灣近十
年不斷創下破紀錄的高溫、乾旱或水災等極端氣候出現,某甲認為政府有義務,要在2030
年以前,先做到比目前溫室氣體減量排放到25%的水準。
同時,某甲也認為,目前我國的經貿投資政策必須大幅的改變。尤其,若某甲發現,
在台灣的進口車當中,日本的石油與油電混合車佔了台灣進口車市場60%的總量,而美國
的「特斯拉」等電動車僅有3%左右。因此,為了減少對石油的依賴,應該在關稅政策上,
大幅降低電動車的進口關稅。同時,應該限制石油或油電混合車的進口數量,並提高石油
或油電混合車的車主每年的燃料稅。
另外,在投資政策上,某甲認為,國家為了吸引外國投資,經常給予外資較多的稅率優惠
,但對於環境造成的負擔並沒有減少,對於台灣的整體福利並沒有增加。所以,應該要求
使用石化燃料的外國投資廠商,基於污染者付費原則,繳交外國廠商碳排放稅。
某甲上述的政策主張,引起了政府與相關廠商的高度重視,而紛紛提出反對的見解。
三、 妳/你是某甲的法律顧問,假設政府說現在還沒有到達必須緊迫的回應2100年溫
度控制的必要,所以,2030年以前沒有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到目前25%水準的義務時,妳/你
會如何依據國際人權與國際環境法,回應政府的主張?(15%)(在國際人權法方面,運
用各位的法律想像力,建議從兩公約中尋求妳/你可能的法律依據)
四、 如果妳/你是石油或油電混合車廠商的律師,在面對某甲的汽車政策建議時,可
能要從哪些國際貿易法規定或案例,去挑戰某甲的主張?(15%)
五、 如果妳/你是專門擔任外國投資廠商的法律顧問,可能會如何挑戰某甲碳排放稅
的建議?(15%)
六、 假設台灣政府後來從善如流,全部採取了某甲的政策建議,但是到了2030年,台
灣的溫室氣體排放仍然維持目前的水準。結果,有一群日本與那國島的漁民,在日本提起
訴訟,主張台灣應該要對與那國島附近漁場的改變,導致漁民生計受到嚴重影響負起跨界
損害賠償的責任。請問,台灣政府是否該為此損害負責?(12%)
參、傳統慣例半送分題
學了國際公法一年後,世界還是有違法戰爭、人權迫害時有所聞、全球化所帶來的貧富差
距越來越大。同時,美國作為一個霸權國家,卻開始頻頻退出重要的多邊國際組織。我覺
得蔡季廷教的國際公法,在國際治理與國際關係上是沒有意義的。畢竟,國家只會追求自
己的權力。請妳/你從這一年來所學過的國際法法理,評論國際法的發展,以及以上這句
話。(提醒:請從學理出發,切勿褒貶國際公法課程的教學本身;且沒有預設任何妳/你應
該要贊同或不贊同的答案,也絕對不會因為特定立場,影響評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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