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8-1 許士宦 強制執行法 期末考

作者: onephone   2020-01-08 12:33:25
課程名稱︰強制執行法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許士宦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0/01/08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試題 :
一、
直接強制、間接強制與代替執行三者有何不同?金錢執行及物交付執行各採其中何種執行
方法?(20%)
二、
不動產執行之點交程序以何者為執行名義?於查封前已向債務人借用而占有該不動產之第
三人是否成為點交之相對人?(20%)
三、
債權人甲對K合夥取得給付租金之確定判決後,主張乙為該合夥之合夥人,聲請執行法院
就其財產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如乙主張其非該合夥人之合夥人或另有合夥
財產,應如何謀求救濟?(20%)
四、
甲以100萬元價金向乙購買A地,因乙不依約辦理過戶,乃對乙起訴請求移轉A地所有
權登記。在訴訟繫屬中,乙將該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丙。(40%)
1如甲對乙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可否持該判決申請地政機關塗銷乙、丙間所有權移轉登記
及辦理乙、甲間所有權移轉登記?如可,應如何為之?
2上開情形,如甲在起訴前或乙移轉該地登記前,已聲請法院為禁止乙處分系爭土地之假
處分並予執行,則其結果有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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