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學校人事主任可以隨意調出入境資料??

作者: AHELF (工作 QQ)   2024-04-05 14:51:20
https://www.kta.kh.edu.tw/Policies-and-Regulations/%E6%94%BF%E7%AD%96page/%E5%AD%B8%E6%9C%9F%E4%B8%AD%E5%87%BA%E5%9C%8B
https://reurl.cc/E4OoVn
舉個特別保護老師的組織
替原PO打打氣...
你們不是沒硬剛學校的理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05 15:14:00
當事人腦袋大概沒有"校長有准假權"的基本觀念更不用講,老師寒暑假不上班領全薪,自己就要有自知之明棒打出頭鳥啦~~~~自己選擇自己承擔,難道很難理解?你說出來要請事假出國,長官就是不會為你的這"事由背書"你也不用事後被人家檢舉還是啥,辯解說長官准假云云高雄市公會寫的那篇,最後兩行,請用力參透,好嗎????以上這些廢話,送給當事人卓參
作者: sadaharu (情願當傻子)   2024-04-05 17:52:00
M大,從頭到尾我也只是想知道人事這個職位有沒有這個法律權限而已 就是想知道「公職職位和權限」之間的關係!!你有必要這樣一直攻擊我們嗎?買機票之前和學校的詢問和溝通沒打出來不代表沒有發生,只是那不是我想知道的,我尊重你不爽教職這個職業,但奉勸你每個職業都有辛苦和幸福的一面,不要只看到幸福而忽略了辛苦那面。言盡於此!!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4-04-05 18:25:00
行政規則 管理要點有法律效力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06 13:23:00
說真的,他有沒有權限調資料,沒有義務向您說明白你家人事主任在他的職務授權範圍內執行行政調查並無不法注意我寫的"職務授權範圍內的行政調查"要是有人檢舉你女朋友違反縣府規定期間出國那他收到檢舉函,要不要把事情查清楚?請當事人來人事室泡茶? 函請入出境管理單位提供資料?對他而言都是在他權限範圍內的處置事項難道你女朋友被請去泡茶時,要行使緘默權嗎??總之,老話一句,問了就是不行,不問就是自己承擔責任,就醬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4-04-06 15:44:00
我其實是指管理要點有沒有法規效力 如你所說 高雄嘉義都有管理要點要求要報備 你卻說公會說不用 那實際上到底是如何不過不成文的規定通常抓到就只是黑掉而已 嘻嘻 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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