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錢包掉了 看到有人撿走

作者: zj4g4g0303 (FellowWaterBrain)   2020-09-16 21:55:07
9/13 晚上9點53分在福和橋下運動完要回家
收拾東西的時候,錢包從車廂掉在地上,我沒注意
就回家了。
錢包裡有三倍卷3500元和百鈔數張、很多證件、金融卡
隔天晚上去警察局報案 有拿到受理案件登記表 。
再隔一天9/15去調閱監視器 ,看到當天晚上9點57分有人騎腳踏車經過,看到地上有錢包
,就把腳踏車停在旁邊抽煙,接著拿起我的錢包就騎走了。因為已經在警察局將近兩個小
時,所以看到這裡就沒有再繼續看下去,只有看到那個人騎腳踏車離開現場,並沒有看到
他打開我的錢包。
由於我的摩托車剛好停在監視器下方,拍到的畫面只有輪子以上,看不到地板,所以是看
不到我的錢包的,他撿起來的時候手上雖然我確定是我的錢包,但是畫面並不清楚。
員警有問我要不要告他,如果提告才有辦法幫我找,卻也跟我說如果要提告的話就要錢、
還要請律師,提告不划算,這是真的嗎?
我如果提出告訴,需要錢嗎?如果要的話,大概需要多少錢?
還有河濱公園的監視器並不多,這樣找回錢包的機率大概有多少?
作者: CKYww (CKY)   2020-09-16 22:08:00
不用請律師 也不用錢啦 刑事訴訟有檢察官 而且訴訟費用也不用告訴人出現在警察遇到沒績效的案件常常會這樣勸退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9-16 22:51:00
警察明著吃案會有問題 但是忽悠勸退就是你家的事了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0-09-17 08:24:00
警察的素質真的超爛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0-09-17 10:06:00
警察就刻意講的很模糊,如果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你要請律師這其實沒錯,但他沒告訴你的是不一定要請律師你只要提告作為告訴人,就是由檢警調查,你只要做筆錄和出庭,所以很多員警為了避免增加案件就會故意隱瞞資訊
作者: zero32015483   2020-09-17 18:16:00
找回錢包的機率有點低,河濱公園監視器真的有點少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9-17 19:58:00
講個坦白的就是案件沒有保證破的,尤其這種監視器沒多少,當然能不辦就不辦,而且即便你堅持要做,老實說破的機會也不高。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9-17 21:30:00
警察表示:我們也是知道「理性人思考準則」的。多辦這種案子也不會加薪
作者: a04270911 (悠閒的銘)   2020-09-18 17:13:00
警察騙你??你連流程都不懂請律師是給你建議!都說了沒拍到關鍵,畫面不清楚,要 !你要警察怎麼抓別浪費資源,真的沒有意義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9-18 19:42:00
有沒有意義你又不是當事人,任何人本來都有權提告沒有證據追查當然沒意義,罪證不足但有跡可循如果是我我會告,但不會去得罪警察局,倒楣的是自己簡單講,有錢就學郭新政,沒錢別得罪警察。有錢人自己委任律師自己蒐證,沒錢靠警察公家機關得罪他們,擺爛結案,故事結束。再講白一點,損失不大,當自己花錢買教訓。花錢委任律師,費時費力蒐證,未必能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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