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家人住在我爸名下房子,我們要求搬遷,因為環境不整理也需要整修,會偷爺爺
奶奶的錢,且家裡架設多支攝影機,父親進出房子也會擔心他們東西壞了還是東西不見都
會説是父親弄的。例如:有告過父親偷電風扇,事實是家人買的,拿回家用判決未起訴。
每天這樣生活真的很有壓力。
故提出告訴希望他搬離,但是法院判決,因爺奶同意他居住,且照顧爺奶多年感情很深厚
,故以輔助人的身份,説他可以持續居住。
補充:爺失智,奶奶去年往生
我們真的覺好奇怪,生活起居家用都是我們家在處理,只因他跟爺奶住? 而且白天上班
,所以幾乎都我的父母親在照顧,父母年紀較大,也不會拍照存證,也沒想過照顧父母要
拍照,覺這是日常,不知道是不是法官看到他們拍的生活照,就覺我們沒有在照顧,還是
照顧的比較少。
想請問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請他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