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遇到的事情只有公司能決定告不告?

作者: ultratimes   2020-05-07 20:22:15
例如在公司上班的時候
例如接待客人,這時卻被莫名其妙的客人毆打受傷
但公司卻說公司的法務會處理,不准自己處理
也就是你不可以自己上法院提告傷害之類的
也就是,要告公司會跟你講,公司沒要你告你也不准去告
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如果假設和公司撕破臉,不理公司硬要告,會因為這是上班期間所為
公司不支持你告,所以你也告不成嗎?
或是你想說算了,但是公司卻堅持要處理
你又不想告這樣行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7 20:37:00
當然不可以。只要滿足條件。提告是國家賦予你的權利。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5-07 21:43:00
在我國的司法實務,刑事告訴權是憲法第16條明文規定之人民基本權,不得事先捨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5-08 00:23:00
剛確認了一下 作者不是u1tratimes ...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20-05-08 07:58:00
但國家也保障公司可以照三餐拿放大鏡盯著你開罵的權利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5-08 11:16:00
以前有些公司(尤其生意場)習慣選擇大事化小息事寧人現在不爽公司裝孬自己提告或支持員工硬起來協助告的很多(難得正常討論,被盜帳號嗎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08 11:51:00
若對方是公司主要營業對象,你認為呢???若因為你告了,公司從大賺變成大虧,你扛得起嗎???就拿現在紓困,公務員可不可以開罵/開扁來申請但沒證明的...??四樓...作者是 u大師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5-08 11:55:00
四樓可能跟我一樣(正常化?還是被盜帳號?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8 12:53:00
法律是一回事。實務是一回事。雖然這話可能不好聽。但台灣的確是勞工弱勢。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5-08 16:13:00
公務員可不可以開罵/開扁 <- 然後就國家賠償民眾所屬機關是具體情節懲戒公務員行為人,而被害人也可提出相應刑事訴訟。 承擔得起後果的話,沒啥事不能幹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5-08 20:59:00
這不像u大師的文章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5-08 21:16:00
樓上+1不管是不是重要客戶,代員工或挺員工提告都弊多利少。1,員工、主管出庭應訊,要店休一天還是花錢請PT?案小先和解也罷,偵查、準備、再開兩三庭才和解……公司跟員工還沒拿到賠償,公司先賠一週的人事成本。2,非重大事件,提告後的CP值,是否符合投資成本?道歉就能和解,跑法院請同事代班是玩心酸的嗎?3,承上,負面效應與後遺症多,正面效應相對較小。先不討論遇到神經病天天來鬧或發動親友團罷場給負評。負面評價遇到不知情民眾,店家解釋有時越描越黑。體質不健全的店家更是啞巴吃黃蓮,沒事惹一身腥。但店家未好好安撫或補償員工,壓下不告的後遺症也多。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5-09 00:14:00
意思就是看惹事的客人可怕還是員工更可怕公司反正諂上傲下,以營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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