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是竊盜+傷害,還是強盜罪?

作者: ultratimes   2020-05-06 17:03:42
店家發現小偷後,小偷落跑
這時候店員追了出去,追了一段路後追上了小偷
但這時卻被小偷打一頓
如果在店內當場被打,那是強盜毫無疑問
但如果已經追出去一段路才被打
店員已經離開原本的店舖了,才遇到小偷而被打
這樣仍然算是強盜罪嗎?
還是竊盜罪成立後,已經離開現場,故再被打是另案傷害罪?
上網查大部分的案例都是小偷未離開現場,因當場反抗而變強奪強盜的
若離開現場後才被打,算同案還是另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06 17:34:00
標準的準強盜罪(刑329)看敘述店員沒有追丟過 嫌犯就還是處於脫免逮捕中..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6 17:49:00
肇事後逃逸也會晉級成肇事逃逸阿而且何謂【現場】?路上偷東西被逮。跑離開兩步就算離開現場嗎?竊盜犯之所以會變成強盜犯。就是使用暴力或脅迫方式強奪阿。跟是否逃逸無關。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20-05-06 18:53:00
是否既遂? 是—竊盜。否—強盜。小偷被抓到,必然反抗,無期待可能性會乖乖就範,由此論之,該行為人是否既遂才是爭點,若未脫離店員掌握,難謂之已既遂。若小偷既遂後,一段時間恰好被店員發現「就是他」,另案寫的有點亂,若未既遂,這時才是要衡量「反抗」與「強暴脅迫」差異舉例:為脫逃而發生扭打vs 打趴追的人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6 19:08:00
那為逃脫而打趴追的人呢?行為不都是一樣的嗎?只是看如何解讀阿。
作者: wyzsteven (匠心)   2020-05-07 00:45:00
逃跑也未必要施以強暴脅迫吧,他可以製造障礙物或是爬牆(像電影推倒路上物品)況且你跑不贏,為了繼續保有贓物逃脫,對追緝你的人施以強暴,論以準強盜罪很適當啊,私以為沒有強迫入罪的疑慮。至於「當場」你可以參考630號解釋跟28上字1984等相關判決判例,實務上本就不以『尚未離開現場』為限,被追緝中也算「當場」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07 01:28:00
逃跑跟打傷追逐的人兩碼事啊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20-05-07 05:28:00
其實看久了覺得u大師還滿認真討論的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5-07 10:50:00
認真歸認真 在哪個世界討論要看狀況就是了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20-05-07 15:06:00
打趴應該達到「強暴脅迫」的程度,小偷可以選擇推店員、絆倒他、丟香蕉皮,用打倒店員的方式,做出強盜罪的評價亦屬合理。其實與正當防衛的衡量很類似,端看法官如何認定小偷的反抗行為。XD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7 15:15:00
也是。反正都吃法官心證。模糊地帶跟當下狀況太多。
作者: darkdivebomb (ダークダイブボンバー)   2020-05-07 16:21:00
正解:竊盜既遂至實施暴行之時空上有密接性,視為當場,以準強盜論。歪解:犯嫌辯稱基於竊盜犯意而著手實行逃逸後,偶遇一人,再基於傷害犯意著手實行犯行,分別成立二罪。純看推事相信正解或歪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5-08 11:57:00
從這篇開始正常討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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