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皆予撤銷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29 08:45:47
依據群組判決意旨 #1T1Qqsv0 (AboutBoards) :
板主有權限與義務導引板面討論方向,執法寬嚴鬆緊為板面自治範圍,
在板規之下板主可斟酌處置程度,板主的板面管理決定,群組不會介入。
為確保版友皆能確實知悉版規內容、意義而履行、實踐相對應之規定,且加重版主須於違
規前溝通、警告之義務,並且有責任解說、闡釋版規內容,凡於6/29新版規修正以及本公
告說明以前,有違反站規、版規以及違反之虞者,皆不予追究、懲處。
如果再次於本版爭執他人是否具有執業資格、群組是否禁止營利、舊事重提、離題論述、
他版紛爭、提供錯誤法律見解復與他人爭吵、爭辯提供之違法方式是否可以躲避刑事追查
、等等非關法律討論內容或促進法律討論之論述,經版主警告依據持續違犯,直接水桶十
年。
版面有人爭吵,原則上先鎖文處理,如果持續另外開新文章,或於他篇文章重覆爭執,直
接水桶。
發文可以詢問法律問題,須保持禮貌,請先自行搜查相關資料,且為實質促進討論,須於
三日內對於版友回覆有所回應,否則視情況水桶處分。
本看板是學術性質看板,於版面公然表達,或私自透過站內信,廣告招攬或提供付費諮詢
管道等等,視為嚴重違反群組規定,將提報群組設為不受歡迎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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