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7-15 11:40:00法律上無效的意義是自始當然確定無效,如果違約後又無效你不覺得這會造成邏輯矛盾嗎XD 你依據一個無效的約定付錢這問題其實要看契約怎麼定,名義上為違約金實際上也可能有不同意義,不過通常所謂的違約金主要指兩種:1.損害賠償性質的違約金 2.懲罰性違約金要看你們屬於哪類,沒有明文的話依民法250條就是(1)可以自行參考看看民法第250條的條文喔也有可能你們定有違約後即終止等等,那叫意定終止,效果即為自終止之時向後失效,總而言之還是看契約怎麼定內文所給條件太過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