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新增發文分類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0 14:54:31
提案新增新發文分類
[FB]
參考八卦版設計的版規
‧ 臉書爆卦請使用[FB]為標題。
1.FB只接受三日內的臉書爆卦,違者刪除。
2.FB必須附上20字評論,說明卦點在哪,違者水桶一個月。
3.非公眾人物FB、未牽涉公眾利益議題、無重大八卦者刪除。
4.禁止廣告利益性質的FB爆卦,視同廣告文規定處理。
5.濫用FB爆卦嚴重者視同鬧板文。
6.FB無附上連結者刪除。
  7.一個人一天只能PO一則FB動態,不得將多則動態放在同一篇,違者刪除
8.使用其他分類偷渡FB文者刪除且視為FB文章額度。
第二"違者水桶一個月" 修正對應為"該文刪除"
第三"無重大八卦者刪除" 修正對應為"非重大事件者刪除"
第四"視同廣告文規定處理"因政黑沒有廣告文規定 修正對應為"該文刪除"
有無需要加強的部份 或是否定此案?
作者: kim (@@@@@@@)   2016-11-20 22:25:00
我是OK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1-21 15:02:00
twitter?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1 17:39:00
既然講twitter了 不過台灣主流有涵蓋這個嗎?IG跟DCARD不知道要怎麼算?然後想想 這些其實都算[轉錄]這個分類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6-11-21 17:47:00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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