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上面兩則分身案 板主討論區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10-25 13:20:22
在外面用手機上PTT真的很卡,支那金盾實在。。
簡單說明
1:我沒違規,不願送帳號部審查
2:不想理會那個ID, 先前我也被他鬧的很慘
就這樣,TKS
引述《slcgboy (艾羅米)》之銘言:
: PTT允許使用本尊分身共5個帳號
: 當A1帳號違規 A2帳號在違規處分期間使用版面則是送交帳號部確認
: 如果是相同則是一併懲處 全站有部分版面有加重處分規定
: 而上面兩案是C稱呼B為A2 而A否認B為A2
: 是否相同使用者成為案件的主體 而不是單純的客體
: 沒有違規就不適合送小組轉帳號部查 但是否為分身又是違規與否的的關鍵
: 我提議請小組長來決定是否送帳號部確認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10-25 13:22:00
真的很煩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5 13:39:00
事證俱在,還在硬撐?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7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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