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上面兩則分身案 板主討論區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7 07:19:51
我只能說
這位仁兄為自己的辯護言論
讓問題越補越大洞
他一直用bigbear2007的帳號表示
456的ip每次都不同,在國外之類的
又說自己不懂電腦
但問題是他說的事:
一是從未提出實證,證據都只在嘴裡
二我請問,他如何去查到456每次使用的IP來證明自己所言?
即在搜尋引擎上輸入"LAPDSWAT456 PTT"
版主會發現有個網頁會顯示456在ptt所有的發文
456幾乎只在政黑發文
而政黑的發文推文,會顯示IP嗎?
到最後你還是只能在聊天選項裡用搜尋網友的方式看到搜尋對象上次用的IP
然而此帳號卻聲稱可以查到456每次上站所用的IP??然後說不懂電腦?
他已經兩次被捉到兩帳號使用同一個IP了版主們
我不覺得事實如此明確下有何難以判斷的
過往不論芬靈體或德州人
至少還小心翼翼的不在IP上露餡所以才能撐
(雖然事實證明他們都使用分身)
且所有指他們使用分身的版友
皆無受版規所制
他被捉到兩次IP相同
依過往的狀況早是一槍斃命的鐵證
還在管他說啥挑釁人身攻擊的無法判斷
他合法使用分身我承認
但指出他作合法的事到底啥是挑釁人身攻擊?

如果你們在這樣的鐵證下仍無法判斷是否為分身
只會為日後執法增加困難罷了
日後到底要找到多少證據才能判斷是否為分身?
這種標準一下去
日後判別是否分身就毫無標準可言了
像456一樣講一句"我沒上線"你就動不了了我看
※ 引述《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之銘言:
: 在外面用手機上PTT真的很卡,支那金盾實在。。
: 簡單說明
: 1:我沒違規,不願送帳號部審查
: 2:不想理會那個ID, 先前我也被他鬧的很慘
: 就這樣,TKS
: 引述《slcgboy (艾羅米)》之銘言:
: : PTT允許使用本尊分身共5個帳號
: : 當A1帳號違規 A2帳號在違規處分期間使用版面則是送交帳號部確認
: : 如果是相同則是一併懲處 全站有部分版面有加重處分規定
: : 而上面兩案是C稱呼B為A2 而A否認B為A2
: : 是否相同使用者成為案件的主體 而不是單純的客體
: : 沒有違規就不適合送小組轉帳號部查 但是否為分身又是違規與否的的關鍵
: : 我提議請小組長來決定是否送帳號部確認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27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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