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O3X-btf goetze 違反板規3-1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5 06:52:27
一、檢舉人ID:
bigbear2007
二、被檢舉人ID:
goetze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goetze: 一個身在大陸的人對我們指東指西幹嗎?10/24 22:51
→ goetze: LAPDSWAT456~是吧??10/24 22:53
→ goetze: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10/24 22:53
推 dakkk: 原來是分身(筆記10/24 22:54
同前篇本人之抗辯
查lapdswat456這個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
顯屬使用VPN跳板, 故IP相同係可能, 本人亦無法得知為何IP與其相同
不過無論本人是否為LAPDSWAT456之多重帳號
判定是否為多重帳號乃為帳號部之權責
goetze在未經帳號部判定下
即在多篇文章中推文宣稱本人乃LAPDSWAT456之多重帳號
顯屬對本人名譽之損害
本人原不願檢舉, 但其人可說纏上了本人
在本人所發前篇文章以及本篇文章中, 多次指稱本人為分身等
甚至在本版悍然檢舉本人
本人真的不勝其煩
請板主協助處理, 謝謝
作者: Yishun (舜)   2015-08-20 15:21:00
哼~1~6樓哪有甚麼可怕的,我住外面的時候曾經在耳朵旁邊聽到沙沙、希希窣窣的聲音,驚覺不妙開床頭燈一看,結果
作者: heronash (Nothing ever happened.)   2015-08-20 15:33:00
是樓下在你耳朵旁邊吹 氣..
作者: vivian5501 (wei0623)   2015-08-20 15:36:00
呼~呼~
作者: josephgordon (喬瑟夫高登李維)   2015-08-20 15:54:00
然後說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10-24 22:51:00
一個身在大陸的人對我們指東指西幹嗎?LAPDSWAT456~是吧??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0-24 22:54:00
原來是分身(筆記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5 08:15:00
IP相同,用語相同,我連抗辯都有點懶了我轉貼小組長說的一句話:PTT未規定使用者不可有分身懂了嗎?一是證據確鑿,二是在PTT,有分身並不違法我說你做了不違法的事,那請問還要我說下去嗎?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5 09:45:00
本身指責本人是分身,就是對本人名譽的損害且不說VPN 出來的IP是隨機的,相同並非不可能就算真是同一人,分辨是否為分身也是帳號部的權限goetze在未得帳號部判定之前,就在多篇宣稱本人為分身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5 09:47:00
所以帳號輪流上,發文日期幾乎沒重疊也是可能囉??哈!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5 09:47:00
甚至放話要在每一篇都宣傳本人為分身之類的恐嚇言語顯係對本人之挑釁,以及對本人名譽之毀謗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惡劣行為另外我看以前的記錄~這個ID對板友進行這種騷擾不只一次, 真的要麻煩版主處理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5 09:49:00
這樣說好了~你就打出"我不是LAPDSWAT456"來看看嘛宣傳本人為分身之類的恐嚇言??????????????????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5 09:50:00
這個ID在本篇有如下推文"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此等言語可知若版主不遏止這種挑釁行為goetze這類行為將一次一次沒完沒了,故煩請板主協助謝謝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5 09:52:00
原來這叫恐嚇呀~~~~~~我的老天鵝呀來啦!告訴大家~你不是LAPDSWAT456~敢不敢?本篇的說法跟之前把"走著瞧"說是恐嚇真是異曲同工~我前面也說過,有分身在PTT並不違法,何來污蔑他人?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10-27 00:13:00
這有趣了,下午我根本上不了PTT,怎麼回事?還有請板主查我之前的發文記錄,很少在台灣而且最近没用VPN根本無法上ptt。居然IP會在台灣?人在支那IP在台灣?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7 00:19:00
版主,事到如今還不能辨別是不是分身嗎?沒上線?唉....我只能說我盡到查證的義務了~就這樣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7 00:26:00
看來有人為了要"證明"我是分身,玩的很大啊...但我非電腦專業,這種東西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麼玩的但不管如何,還是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挑釁版友毀損板友名譽的行為,本人並未受帳號部宣告為分身在此之前goetze即四處推文稱我是分身,並恐嚇"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等語//請板主再移駕去主板剛剛判本人水桶下的推文可以看到goetze四處宣稱本人是分身,對本人名譽傷害有多大....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行為,謝謝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7 00:33:00
真有你的~抓到兩次了還能撐~goetze: 隔一天又被逮到了~我真服了他goetze: 真正被逮到要看我檢舉文的照片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7 00:35:00
另外在 #1O3nZTnw #1O3p4EE1; 二篇推文裡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7 00:35:00
我只是叫人來看照片耶~大哥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7 00:36:00
也能看到這樣四處宣稱我是分身,對本人造成多大困擾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7 00:36:00
"查lapdswat456這個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這話你說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7 00:37:00
我請問~你怎查法?非電腦專業?事實俱在~還在針對板友挑釁,毀損名譽~唉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7 00:39:00
本人不在本篇與goetze爭吵模糊焦點,我只講一句重點PTT唯一可認定版友是否為分身的單位, 只有帳號部.其他不再回應其人,只請板主協助處理..謝謝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27 00:41:00
但在PTT,分身並不違法要不要說說?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6-10-27 05:58:00
另外提出一點, 我看了一下LAPDSWAT456的發文IP幾乎都在外國,怎麼發文從不在台灣,上線就在台灣?IP並非判斷是否為分身的唯一證據,特別是個人提出的所謂照片, 其真實性有問題,所以PTT才由帳號部作為判斷是否為分身的唯一單位, 現在問題是goetze在未經帳號部判決我是分身的前提下,四處宣傳我是分身也確實造成的名譽損害以及很大的困擾並且其人還放話恐嚇以後要繼續這樣宣傳散布故本人只希望版主能遏止這種行為,還本人一個清淨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30 17:19:00
審理意見:無犯規 但是一再說明goetze你不具有此類案件判定的權利 你只能在"單人持有超過五個帳號"去站方ID_Multi檢舉 或是找到"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的帳號即便是開始你發現B與L帳號同IP 也不是在政黑板內直接問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6-10-30 22:48:00
意見:未違規,被檢舉人有提出相關物件不能算憑空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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