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規範師生戀 不等於棒打鴛鴦

作者: reke (當不成孩子王)   2012-06-05 16:00:23
※ 引述《sanzome (花花)》之銘言:
: 老實說我蠻訝異這年頭還有這麼多人真的相信愛情是純淨偉大。
不,相反,我其實是覺得「大部分的戀愛都不是純淨的」
所以才會去提出一個問題就是
「若我們可以去禁制一種愛情,因為它可能不純淨,那為什麼我們不禁制另一種?」
: 我還記得以前我在學校性平會的時候,
: 學校老師一直想擬禁止師生戀的條例,結果有個老師問說:
: 那萬一是二十八歲的博士生跟三十歲的助理教授談戀愛呢?
: 結果另外一位老師回答她:
: 這不是幾歲跟幾歲的問題,如果今天這兩個人不是指導關係或是有任何利益關係,
: 那很好,我們可以祝福他們。
: 但如果是,就必須請他們暫停關係或是請其他老師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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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覺得這才是足夠說服我的處理辦法,利益迴避的確是個好理由,
但是利益迴避的方式有「換人指導」而未必非得是「禁戀」
尤其前者是制度上執行容易,而後者實際上是無法管制住的。
利益迴避是個好理由,師生戀應該被反對的原因不在於「保護師生關係中的弱勢」,
而是「保護其他同學的權益」。
換言之一旦這個理由被消滅,師生戀根本無需被反對,
而消滅此理由的可能性很多,以一個極端的、幾乎很少見的假設來說,
如果一個老師當下只有帶這個學生……
不管怎麼樣,我們的禁制師生戀方案從來沒有想清楚真正該禁的原因是什麼,
所以發生之後不管當事人是否主動避嫌,就罰下去再說,
極度欠缺對師生戀情況的多種想像,這才是真正愚蠢的地方,
同時也是我說的,整個社會只是想禁師生戀,然後才找理由的原因。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2-06-08 01:00:00
老師只帶這個學生,理由還是沒有消滅阿。不只某老師對其他同學公平,也要考量其他老師與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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