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婚協議

作者: xz831526 (Min)   2019-04-27 22:20:38
大家好!首先我方家人的行為是對方跟我說的!如真的有家暴對方也會跟我說不是嗎?這
樣對他才有利,但對方僅有說我方家人有這些問題,另對方有身心症狀,我方家人有說過
對方曾情緒不好時有動手、摔東西,但我方家人覺得未嚴重故未驗傷,離婚是對方提的,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我方家人在這麼不合理的條約下為何簽字?因擔心被動手還是怎樣(還
是孩子沒人照顧?)我不確定,對方在孩子滿月期間多次有情緒激動而摔東西並揚言要將
孩子摔死,我方家人帶離後又說要把孩子帶回,我方家人因父母已歿,如在外工作無法照
顧,故才接受對方提出,但後續我知道後表示如真的沒辦法我是可以2歲後協助照顧(費
用當然是他們雙方支付)所以我方家人才考量孩子安全想做更改,另有因情緒不穩時有通
報社會局對方有身心症狀,但因家訪時對方對話及在外表現言語等都很平靜正常...
我是想過想請2方讓孩子安置後續出養的部分但近期了解後,我覺得2方不太可能朝這方向
,有人會說請社會局介入帶離,這方法可能可行,但出養需雙方父母同意,如2人都不同
意,孩子是可能從小在育幼院長大,這樣也對孩子不好吧,
當然我不一定是一個非常好的照顧人,但目前就職的工作社會局委託照顧2歲以上的孩子
且身心健康,所以基本教育、照顧,我是沒問題的,另有人會問之後結婚或工作自己本身
生活費怎麼辦,原就與交往許多年的另一半有說好,之後會存錢做生意(當然我方家人在
還沒發生這件事之前就有說過會支助)所以時間較不會被綁住。
當然原本我自己沒在插手他們的事,但因知道孩子安危等才決定的,否則對我來說沒好處
啊,我自己本身照顧小孩知道很累幹嘛還管?
最後並不是抽煙喝酒賭博撒謊的都會家暴,當然大多數是會的,但也有不會的,我知道大
家已經將我方家人是男性的角度去看待,確實是,但也是因大家的角度去看,覺得被家暴
的都是女性(大多),但有時候是男性被打,但因社會的眼光覺得丟臉或其他,而不敢去
驗傷報警,所以希望大家不要以狹隘的眼光看待,謝謝大家的回應
作者: AppleAlice   2019-05-01 17:50:00
不對,如果社會局介入覺得父母嚴重失能,是可以改由市政府社會局當法定代理人的,對方身心症狀多嚴重我不清楚,但是帶走安置跟出養是不一樣的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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