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交惡後的探視經驗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9-04-24 08:08:35
1丶二審也沒什麼,我之前透過婚友社
相親時,也遇過和前夫爭小孩監護權,
打到三審(好像打了五年)還在打的
單親媽媽。
2丶妳願意爭小孩,還算是肯承擔責任
的媽媽,要比我前妻強多了。
3丶既然想離婚,那關係自然不太可能
好。我的建議是,妳和妳前夫可以一起
找間好一點的餐廳,一起吃個飯,然後
互相表示感謝,不管是對過去的美好時
光,或者對未來有一方要多承擔的照顧
責任。
4丶這種事的心理建設很重要。
引述《sunbaby0830 (那個他)》之銘言:
: 目前和先生就是打離婚跟監護權官司
: 一審判下來 監護權在我這
: 他不服 提暫時處分
: 現在我們在等二審
: 因為官司關係 雙方關係並不好
: 想請問有經驗的人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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