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對MRZ兩處分不服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5-01-15 06:46:00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之銘言:
: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1, 問題在你跟版眾們討論的過程就已經陷入失序狀態了.
: 基本上我和另一位版主那幾天都還是有管版務,而且還修訂了版規
: 要說失序那你是要如何定義的?
: 怠職你又是如何定義的?
修訂版規是一回事,但有沒有執行呢?沒看到你們執行.
修訂版規是否能順利解決版上的紛爭呢?也沒看到解決.
發生爭端都不去解決,跟版友們打無限迴圈玩了一年以上也沒有什麼進展,
倒是接到警告後就忙著先找群組長上訴,強辯你們都沒有在怠工,
那我真不知道至少就這次的爭執經過來看,你們有在勤勞什麼了?
: : 2, 併版申請不是只經我審核就可過關的,而是按照程序,當我轉呈給前群組長之後,
: 程序上你也有否決的權利
1, 要完全消除一個舊版,就程序上來說其實是群組長的決定.
2, 即然你提出了併版的申請,那就是屬於各版自治,我在原則上自然不能否決.
: : 再由前群組長發還給你,要你跟版友們進行協商,你的協商經過就造成了版面失序.
: : 也因為失序,所以才有要求你進行投票表決的聲音,而你要等到我發出警告之後
: : 才辦理.
: 是阿,你就以程序不齊要求我們補正嘛?
: 但你無權對我們進行懲處
我要求你們補正,而且這次是加上"限期"的.
一般人如果收到信用卡的繳款通知之類都會被要求必須限期繳款,
超過期限的就要接受懲處,所以我自然是有權對你們進行懲處,
這是"常識".
: : 倘若你不肯辦理投票,副版主是你副署過來要專門處理史記版併入事項的,
: 因為我不急阿,因為群組長也沒給時間,也沒說要在何時把這件事情處理完
: 而且你也只說我在哪天前要辦完,但沒說明要給警告還是什麼
: 這等於沒愈示吧,你隔天給的警告是沒有效力的。
群組長雖然沒給時間,但這並不表示我就可以不給時間.
即然我都已經給時間了,如果時間到了卻完全沒有懲處,以後給時間能有什麼意義嗎?
這也是常識.
以下其他部分就不再作解釋,因為都跟上面是一樣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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