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一下版規七

作者: shamuro (夏姆羅)   2012-12-30 09:42:28
小弟認為我PO的 [中部] 台中西屯 船家堡早餐徵排班工讀生
店家性質與 Part-time 版 #1Gkspntr [中部] 龍井自強夜市-鹿港香酥蚵仔煎 相近
因此盡量參考了 #1Gkspntr 的徵人內容 以免觸犯版規
船家堡也是屬於攤販性質 因此其實也沒有所謂地址
文中地址乃方便版友搜尋的大致位置
看了版上有不少攤販徵人 都未被劣退
該些攤販也有很多屬於個人徵求的
因此不懂 究竟版規七所謂
嚴禁個人徵求項目: 市場攤販(請寫出攤販名)
其範圍為何? 或者是我認知錯誤呢?
作者: shamuro (夏姆羅)   2011-01-02 22:43:00
我知道版主很忙 但都過三天了 看來是不打算理我這篇了板上同性質的早餐店一堆 我也都有參考過了 為什麼他們能PO而我不行呢? 如果真的違反版規 桶我劣我 我絕對沒意見但是不是能讓我知道 我跟那些文章的差別在哪呢?#1GmB0yK0 #1Gl3wtMX #1GrMpyii #1GeLf1fU其他還有一堆夜市攤販的我就不貼了
作者: FECer (阿賢)   2011-01-02 23:25:00
經板主初步認定是沒有處理錯誤的 另外你的文章是否跟上述四篇沒有差別?
作者: shamuro (夏姆羅)   2011-01-02 23:48:00
能請F版明確指出哪裡違規嗎 是地址嗎? 我真的無意違規再澄清一下 我尊重版主的處理 我不會要求解除水桶或劣文只是希望能知道哪裡需要修正 以防來日PO文又觸版規
作者: FECer (阿賢)   2011-01-03 02:10:00
板規七說的都是事業資料 你的文章去跟上面那幾篇對照看差在哪
作者: shamuro (夏姆羅)   2011-01-03 02:20:00
主要還是在◎營利事業名稱 這一項吧 但我發的第一篇文章是完全按照 #1GrMpyii 的內容寫 但也是被刪除了所以我又參考其他文章 有些個人徵求的就是只留負責人+電話甚至龍井那篇 #1Gkspntr 就只寫 個人徵求 其他都沒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