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貸款不足,解約 (賣方)

作者: overshot (信義小魯)   2019-02-27 02:06:37
看這合約書的紙跟寫法應該是我們公司的XD
就讓我來為大大解惑吧!
※ 引述《kevinhaha ( )》之銘言:
: 小弟是賣方
: 簽約時買方怕貸不到,所以加了個但書
: https://imgur.com/o8QiiEu
: 請問各位大大,依合約內容,約定日期一到如果貸款還沒確定核過的話
: 我這邊是可以無條件解約的嗎?
不是哦!
這邊的意思是:
如果時間到,這個案件房子本身估價估不到成交價之約定成數
「而且買方不願意繼續履行合約」,那雙方可以無條件解除合約
換言之
如果今天你突然不想賣了,銀行估價雖然不到,但買方很想買很想買所以去跟親戚借錢把貸款不足額補齊了
「那你沒辦法解約」
所以貸款成數不足的解約選擇權是在「買方」手上的哦
: 然後解約就是我單方面去代書那處理就夠了?
信義會擬解約協議書,業務會去找你跟買方分開簽名,然後還你權狀、同時把合約書收回去歐
: 不好意思上來問小白問題...麻煩指教
補充一下
買賣簽約的行為是建立在「雙方都想買想賣」的前提
所以嚴格來說不存在「我不想賣/我不想買」,的逃脫機制
舉例來說
賣方不想賣,所以銀行要求開門鑑價時,賣方不開門阻擾鑑價,導致鑑價看不到屋況而低估
這是屬於違約行為
買方不想買,所以刻意不配合銀行提供資料,導致可供成數不足,那就如同合約說的,也是違約,不構成解約條件

所以其實
貸款的解約只是一種保險機制
避免屋主賣不了但房子一直被卡住不能賣給其他人
也避免買方經紀人不當承諾高成數,導致買方無力支付
既然是被動保險機制,那就不是一種可以自己控制的解約手段
所以解約條款不是萬能的不要誤會惹~~
作者: kevinhaha ( )   2019-02-27 09:02:00
感謝大大解說那我換過角度問,假設時間已超過買方是否也只能繼續履約?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9-02-27 09:59:00
推熱心
作者: overshot (信義小魯)   2019-02-27 16:52:00
時間一到,假設貸款沒有過,買方就要選擇「補足貸款差額履約」或「解除合約」就這樣~沒有什麼超過的,當下就要決定惹除非買賣雙方合意說要讓買方再思考一下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 kevinhaha ( )   2019-02-27 22:57:00
謝謝o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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