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ulune (我還是我)》之銘言:
: 以下方法應該可以避免房仲暴利或餓死, 讓買賣方的房仲都有適當收入可拿
: 不知道為何不做? 政府立法擺爛? 還是有官商勾結? 或是因為現在基本上是壟斷
: 這些小綠小黃不想放給個體戶去做?
: 精神很簡單 就是公開透明 不但實價登錄公開 所有房子要賣 要賣多少的的過程也都
: 公開
: 規則很簡單:
: 1. 買方有房仲 賣方也有房仲 除少數情形外為兩個不同的人 各拿交易的3%
: 避免利益衝突
現在已經是這樣了
: 2. 為避免買賣爭端, 成約時必須透過履約保證公司及履約保證帳戶. 這樣的公司要負責
: 清查賣方房屋有無隱藏的貸款或欠稅等問題 他們收取訂金 若成交過程有問題,
: 買方問題則訂金給賣方, 賣方問題則訂金給買方
現在已經是這樣了
: 2. 所有要賣的房子 上市之時 強迫公告給所有人知悉
: 若違反的一律成交無效
現在已經是這樣了
: 3. 要賣的房子賣價多少 幾號拿出來賣 幾號開屋供所有人參觀 幾號收訂單
: 全部公告
現在已經是這樣了 詳情請見不動產說明書
: 4. 如果一個房子賣不掉得重新上市再賣 則會有人質疑是否房子有問題
: 諸如驗屋驗出漏水 結構問題什麼的
: 賣到一半買方抽身不玩了 重新上市則賣價大概就少個5%-10%以上吧
Zzzzzzz 你說了算? 已經價格公開透明了 為何要強制降價
怎不說買方毀買 為了補償屋主賣價要強制上升5~10%
: 5. 賣方也會在各組訂單中慎選買方, 好房子不怕沒人標, 找個最好的買家, 貸款貸得下
: 來的賣
對賣方來說 最好的買方=出最高的買方 現在已經是這樣了
: 6. 因為實價登錄與多個人訂單 賣方沒必要故意抬價
: 價抬太高 開屋參觀時萬一沒人來看房子 結果進來的訂單就少
: 反而造成賣價低
現在已經有實價登陸了
: 7. 會有許多的房仲變成個體戶, 所有流程都垂直分工並且標準化法令話
: 工作拆為各公司去弄, 如驗屋, 貸款, 履約保證公司等, 這樣就不需要一個大的小黃
: 小綠 個體戶房仲可以跟各個公司合作就可以
: 而買方不太可能有足夠的知識去跟這些公司各別交涉, 所以還是會找仲介, 避免私下
: 交易坑房仲的問題
買方會不會私下交易跟這些法令困難度無關 跟貪不貪心有關
: 大家覺得?
沒意義 而且肯定沒買賣過幾間房子的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