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問個笨問題 有關都更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5-04-26 15:57:19
那叫做合建
跟都跟不一樣
合建只要幾個講好合作開發就可以了
都更須達到都市計畫 都市審議 等等
須達到改善都市市容 都市環境等等
所以都大面積開發
最低的門檻基地要要1000平方公尺
不過都會要求完整街廓
跟你說哪一個範圍內都要整合進去
被劃進去就要談
以前是沒談成功就不行
現在是有條件可以避掉
之前還有過10年的新大樓被強制劃入
沒同意也被強制同意
還幫他抽籤選戶
強制他參加都更
理由是10年的房子已達到毀損 腐壞 不適合居住
很瞎吧
其實都更跟合建只差一樣東西
獎勵容積率
拿獎勵容積也是要成本的
整合跟符合些條件都要成本
※ 引述《lawfight (.....)》之銘言:
: 常有人在說 我房子可不可以都更
: 基地怎樣的問題
: 我的問題是 假如把房子拆了 重新設計重新蓋好 不就是都更嗎??
: 除非政府有都更獎勵 例如增加容積
: 不然不就是房屋重建嗎??為何老是有人問能不能都更?
: 只要整棟的人同意 重蓋 不就好了??
作者: labbat (labbat)   2015-04-26 17:12:00
強制同意很怪很詭異 1999年後取消100%同意門檻退一部說1999年以前 不表態的視為無意見 表態的全同意就好你提到的是表態不同意的 還是不表態的 在1999年後差很多打錯字 1999年以前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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