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貸款成數不足先轉帳?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5-11 01:00:45
※ 引述《daidai7223 (daidai)》之銘言:
: 各位大大,
: 小弟剛新婚買了人生第一間房,一間中古屋約900萬,
: 未透過仲介,是直接跟賣家買的,有找代書(賣家熟悉的代書)
: 目前已依約付第1到3期(簽約、備證及完稅款)共200萬,
: 期間因貸款問題有變更所有權人所以多花了一些時間,且銀行核貸金額不足支付尾款,
: 銀行對保已完成(4月底已將所有資料交給代書),目前在等代書完稅程序
: 代書說賣方表示較契約約定交屋時間晚幾天沒關係(契約約定5/13),
不要差太多天代書通常會幫忙搓湯圓
: 但希望可以先將貸款不足額部份先轉給賣方,以利賣方清償貸款
不是希望不希望的問題
是標準程序本來就是這要
不管有沒有屢保都一樣
簽約款+用印款+完稅款+貸款(實貸金額)=房屋成交總價
貸款不足就要補足差額款
(沒貸款的是要付清所有款項)
這時候代書才會去送過戶
送完過戶並設定抵押給新的銀行
銀行看到明子所有權已變更,還有它項權利無誤後
銀行就會撥款
對方有貸款就代償對方餘額,剩的撥給屋主
對方有貸款就近屢保在代償
也有銀行直接撥到借款人帳戶 @.@ 這超危險的
為何要等金額確定都進去才過戶呢??
如果這時候你金額不足就過給你
你死賴這不付後面的錢這下就麻煩了
雖然說會有尾款擔保本票
只是這樣下去超麻煩
: 契約相關規定:
: 1.雙方若有延遲給付,每日按買賣總價萬分之5違約金
萬分之5~10不等
: 2.雙方合意本約所指延持給付以應付日起三十日內為限,逾期仍視同違約論)
這是指對方可以因為你超過30天主張你違約
直接沒收你已付價金
違約金過高之問題就要另外處理
: 3.買方如因申請融資貸款條件不合或申請融資金額不足,其不足部份,買方仍應於"交屋"
: 時乙次以現金補足於賣方
有特約條款的合約???
絕大部份合約都是過戶前歐
: 小弟目前擔心賣方會要求罰款(雖然算鄰居,但不熟)想問...
罰款是剛好而已
合約怎麼寫就怎麼走
你當合約寫好玩的?
: 1.賣方需清償貸款後程序才跑的下去嗎?
沒補足代書不會過戶
銀行就不會撥款
沒有代清償的問題
: 2.我需要配合先湊足貸款不足部分的錢先匯給賣方嗎?
是的
不然如果你耍賴
那接下來麻煩很大
: 3.若超過5/13真的要付違約金嗎?有什麼是需要注意,才能保障權益的嗎?
今天5/11了
禮拜一就5/12了
你就算禮拜一補足差額
過戶也要3天 還有代償 塗銷等等
你延遲一個禮拜跑不掉
而且你也很能拖
拖到都時間快到了
而且你還是想躲違約金根想先過戶交屋
你當屋主空氣就是了
看看有哪個代書敢那麼神用的這時候先過戶要求交屋
除非代書想幫忙付差額
: 先感謝大家幫忙給點建議了....o(〒﹏〒)o
因為你沒有找0元代書
找0元代書他會幫你解決一切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05-12 02:33:00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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